标题: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00011659134E/2018-00017 | 发文字号:锡署办发〔2018〕21号 | ||
发文机构:行署办公室 | 信息分类:行署办文件 | ||
概述: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18-04-03 00:00:00 | 公开日期:2018-04-03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重点工作部署,围绕盟委2018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经行署秘书长会议研究,现将《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营造全面抓落实良好氛围。“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抓好落实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全盟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时建立抓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研究制定推进重点工作的方案和台账,细化工作措施,严把时间进度,强化组织推进,实行清单式、台账化、销号式管理机制,不折不扣全面抓好落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要不断提升督查工作实效。围绕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改革部署、盟委2018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自治区政府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重点工作,准确把握督查工作新特点和新要求,处理好突出重点与普遍覆盖、夯实基础与创新工作、专项督查与常态督办的关系,加强督查工作计划和统筹,进一步增强督查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协调性。督查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把问题找准、找实,把症结找清楚、查具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责成并督促有关地区、部门认真纠正整改,及时完善政策。
三是要改进创新督查方式方法。要创新工作理念,树立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既是落实者、也是督查者,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查认识、查作风、查责任等理念,推动督查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办公部门牵头抓总、督查机构组织调度、各部门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大督查”工作机制,积极营造全线抓督查、全面抓督查、全员抓督查的浓厚氛围,力求在凝聚督查工作合力上取得突破。要创新工作载体,依托锡林郭勒盟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建好“网上督查室”,推进督查事项网上立项交办、催办查办、督查反馈等,实现盟、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督查“一张网”,提高督查工作效率。要创新协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舆论监督、专业评估作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职责,形成方方面面督促落实的良好局面。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政府和办公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将督查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把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研究决策时提出督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查事项,决策实施后检查落实情况,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加强督查机构建设,根据督查机构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加强力量配备,将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敢于担当的干部充实到督查工作干部中来。要加强督查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为各级督查干部提供岗位培训学习、专题讲座交流、上挂下派实践锻炼的机会,逐步提高督查干部综合协调、把握政策、调查研究、决策参谋等能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悉、作风扎实、勇于担当、善抓落实的督查干部队伍。
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18年督查工作计划,并做好落实工作。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根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重点工作部署,提出以下督查重点。
一、强化“三大攻坚战”方面的督查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面。主要督查各旗县市(区)政府化解存量债务、控制债务增量、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多渠道补充化债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评估审查、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和加强农村牧区高利贷综合治理等情况。
(二)精准脱贫攻坚战方面。主要督查确保今年脱贫6821人、苏尼特右旗、多伦县2个地区摘帽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包括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对5410名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和身体残疾的特定贫困人员进行保障式扶贫、发放8亿元以上金融扶贫贷款、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保障949户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每户每年稳定增收3000元以上)、转移就业和专业技能培训等情况。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主要督查大气污染治理,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清洁采暖和燃煤锅炉改造,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河湖名录与河长制、湖长制落实,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和重金属减排等情况。
二、强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督查
(一)推动农牧业提质增效方面。主要督查推进“减羊增牛”及相关扶持政策落实(今年压减肉羊150万只左右,引进优质良种肉牛5万头,黄牛改良77万头,牧业年度羊存栏控制在1100万只左右、牛存栏提高到170万头左右,肉牛良改率达到98%以上),种植业结构调整优化,土地草牧场“三权分置”制度,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农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培育锡林郭勒优质绿色牛羊肉区域品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等情况。
(二)推动工业优化升级方面。主要督查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年内退出105万吨煤炭产能,电力多边交易,白音华“煤-电-铝-加”循环经济产业示范项目,煤电铝材一体化产业,西苏旗新蒙新材料硅锰合金等高载能项目提档升级,东苏旗大唐鼎旺煤制硝酸铵项目,东乌旗京能褐煤热解分级综合利用项目,多伦大唐煤化工项目等情况。
(三)推动文旅产业供给质量提升方面。主要督查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规划建设,元上都遗址保护展示、多伦湖榆木川景区、“两都”马道和中国马都核心区、乌拉盖九曲湾景区、二连浩特跨境旅游合作区、乌珠穆沁草原文化旅游区等重点旅游项目、景区建设,开通多丰进京客运列车,推进锡张快速铁路、东乌旗和蓝旗支线机场前期工作,重点旅游公路建设,新改续建116座旅游厕所,推进与片区内赤峰市、乌兰察布市旅游线路的互联互通、与京津冀地区旅游线路的就近联通,全盟文化旅游大数据体验中心和云服务平台推进等情况。
(四)推动新兴产业有序发展方面。主要督查推进锡林郭勒大数据产业园投运,加快多伦中电智云、多伦航天慧伦、蓝旗创客、东苏旗大数据中心、太旗大数据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推动生泰尔天然植物深加工及制剂生产、红井源农产品综合开发、佰惠生制糖及副产品加工、中蕴马产品开发等项目达产达效,促进先进制造业、高端新材料、节能环保、蒙中医药等产业加快发展情况。
(五)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主要督查改善营商环境,推广运用PPP模式,加快发展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推动盟内企业上市、挂牌,推进148项盟级重点项目建设,盟医院整体升级、乌兰牧骑艺术宫、盟蒙中搬迁、锡林浩特机场改扩建等重点民生项目推进情况。
三、强化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的督查
(一)谋细做实乡村振兴规划方面。主要督查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的协调配合等工作。
(二)加强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主要督查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牧区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偏远农牧区用电升级改造,农村牧区公路管护,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健康乡村建设和农牧民营养计划落实情况。
(三)深化农村牧区改革方面。主要督查推进土地草牧场制度改革,深化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产品创新等情况。
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督查
(一)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方面。主要督查2018年度3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9项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整改任务和11项自治区环保综合督查存量任务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完善和落实生态文明制度方面。主要督查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严格执行禁牧、草畜平衡制度,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过错责任终身追究、生态环境督查考核等制度,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落实情况。
(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方面。主要督查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建设试点,道路、村镇、厂矿、园区、河湖沿岸等重点区域绿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湿地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浑善达克、乌珠穆沁沙地重点危害区专项治理,自然保护区规范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春季休牧,“农区禁牧”“沙地禁羊”等情况。
(四)生态监管能力建设方面。主要督查生态综合执法、生态保护大数据平台建设、生态环境损害举报奖励制度等情况。
五、强化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方面的督查
(一)重点领域改革方面。主要督查“放管服”改革,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
(二)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格局方面。主要督查推进跨境公路、铁路升级改造,推动二连浩特国际航空口岸和锡林浩特临时航空口岸开放,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强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建设、推进锡赤通地区协同发展,与京津冀、东北地区和环渤海经济圈合作及举办二洽会、中蒙俄国际区域产能合作论坛等情况。
六、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督查
(一)就业创业方面。主要督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和退役军人安置,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支持政策落实情况。
(二)教育事业方面。主要督查新一轮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续建14所公办幼儿园,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等突出问题,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情况。
(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主要督查全民参保计划实施,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保障标准,适度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提升现有的锡市、阿旗、西乌旗3处示范运营牧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推动西苏旗、东苏旗、黄旗、白旗、蓝旗5处牧区养老机构年内投入使用情况。
(四)提升健康服务水平方面。主要督查盟医院整体升级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和服务能力建设,医疗人才培养和引进,健全完善分级诊疗等情况。
(五)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主要督查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城镇道路、小街小巷硬化和供水、供热等管网改造以及绿化、美化、净化工程,城镇棚户区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整治“烂尾楼”,商品房库存率年内下降5%以上,解决房屋产权证“办证难”问题,新增发放公租房补贴2000户以上、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
(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主要督查城乡社区治理、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信访法治化建设和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专项整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从严强化,整治拖欠工程款和农牧民工工资问题情况。
七、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督查
(一)加强党的建设方面。主要督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自治区实施办法和我盟实施细则等情况。
(二)建设法治政府方面。主要督查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和政府事权规范化、行政服务标准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建立政府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和加强审计监督情况。
(三)建设效能政府方面。主要督查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政府诚信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增强政府执行力情况。
(四)建设廉洁政府方面。主要督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对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重大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管理、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以及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情况。
八、抓好全盟重要会议部署和自治区督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主要督查全盟经济工作会议、行署党组会议、行署常务会议、盟长办公会议等各类会议部署工作、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切实抓好领导交办或关注的重点工作、事项的督查。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马上就办”的行动力和“办就办好”的执行力,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对接,细化目标任务,倒排工期,逐一明确责任人,加强自查、抽查和督查督办,以说一尺不如干一寸的劲头,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自治区督办事项的落实反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并严格遵守有关通知规定时限上报。同时,要加强自治区领导批示涉及我盟事项督办反馈和自治区交办我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反馈。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秘书科2018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