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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信访姓名

张文君

来信时间

2024-10-09

来信主题

住宅小区内用于停车位的人防工程产生的收益应归属哪方?

来信内容
回复单位

乌拉盖管理区

回复时间

2024-10-10

回复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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