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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回复情况

来信主题:

不动产登记法律政策咨询

来信时间:

2022-11-10

来信人姓名:

王汉卿

 

来信内容:

由于房屋预售合同丢失(本人及房产开发建设公司的合同均丢失、银行购房贷款留存购房合同已销毁,房产开发建设公司已注销、无法补充签订买卖合同;登报申明合同丢失也无法办理,报社要求出具与开发公司补签的合同,合同无法补)。此种情况,依据什么法律什么政策文件提供什么材料作为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

处理情况
回复单位:

锡林浩特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2-11-10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行署门户网站的关注与关心,关于不动产登记法律政策咨询问题,现答复如下:经了解,留言人与锡盟广源建筑公司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物业中心积极与企业进行协调,企业表示对留言人购房事宜进行核实后,可以补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得到企业答复后房产物业中心工作人员多次拨打留言人电话均未接,已将与企业沟通情况和企业法人电话以短信形式告知留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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