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乌拉盖管理区生态环境、群众生活环境,集中整治住建和生态领域违法问题,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全力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按照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下达的专项整治要求,乌拉盖开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征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垃圾方面。1.未经审批受纳城镇垃圾的问题;2.城镇垃圾收运处置不规范的问题;3.违法违规审批(核准)垃圾处置行为;4.城镇垃圾非法运输;5.垃圾非法倾倒、抛洒遗漏问题;6.农村牧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
(二)住建领域方面。1.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2.建设单位违法发包;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违法分包、转包、挂靠问题;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问题;5.招标人弄虚作假投标。
(三)生态环境领域方面。1.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违法经营、处置、利用等行为。2.在环境敏感区域内违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4.排污单位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5.第三方服务机构在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测、设施验收、碳排放数据管理等方面弄虚作假违法行为。6.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7.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未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的问题。8.损毁、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及辅助设备,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四)林草领域方面。1.违规违法占用林草地问题。2.违规违法开垦林草地问题。3.以临时占用名义办理使用林草地手续,逾期不归还问题。4.违规违法采伐林木及采伐迹地未及时更新造林问题。5.乱排污染草原林地问题。
四、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