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书记、主任信箱 > 信件详细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主任信箱 >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信访姓名

席孟和勿力吉

来信时间

2024-07-03

来信主题

退休返聘人员的补充工伤保险如何参保

来信内容
回复单位

乌拉盖管理区

回复时间

2024-07-04

回复内容

答:单位经办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前往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中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年龄不超过70周岁的劳动者,校验用人单位已参并缴纳工伤保险后,所需材料如下:
1.前台领取《特定人员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增、减变动申报汇总表》(盖章);
2.用人单位与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保障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