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关于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的通知
为了解决我地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局面,管理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28人,具体分配如下:
1、临床医生:招聘12人(临床10人、耳鼻喉1人、蒙医1人 )。
2、药剂师:招聘2人。
3、医技人员:招聘检验1人、影像3人、
4、护士:招聘10人。
三、报考条件
临床医生:报考人员要求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或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临床医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
报考临床医生职位者要求临床专业;报考耳鼻喉医生要求五官科专业;报考蒙医医生要求蒙医专业。
药技师:要求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药剂专业毕业或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的药剂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
医技人员:要求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或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相关医技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报考检验职位者具有检验相关专业;报考影像职位者具有影像相关专业
护士:要求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护理专业毕业,或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的护理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此次招聘不限制户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人员不限制学历。
四、招聘程序
1、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以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根据公布职位,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录用人数未达到3:1比例不予开考,由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等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通知考生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录职位。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职位专业知识为笔试内容。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人数与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分为仪态、仪容、语言表达能力和实践操作。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仪态、仪容、语言表达能力占总成绩的10%,实际操作占总分的30%。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3、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缺额,从同一专业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4、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管理区卫生局、纪检监察、编办、人事部门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报考同职位的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5、录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录用人选,经过为期三天的公示后,由人事局上报管理区进行审批录用。试用期一年,经试用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临床职位、医技职位和护理职位录用后,根据职位及考试总成绩按照卫生技术人员交流互动的原则确定分配意向。
五、工资待遇
参照事业单位待遇。
六、其他事宜
1、报名时间 :2010年9月 8日——9月23日
地点:管理区人事劳动局人才股(402室)
联系人:王娜娜
联系电话:0479—3351251
2、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3、相关要求
要求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件、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份。
乌拉盖管理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录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