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函、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024年3月20日至3月21日,乌拉盖管理区自然资源局组成检查组,由孙景华同志带队,安全生产办公室联合矿管股、生态修复科,出动车辆1台,检查人员5人次,深入龙腾测绘、原之源矿泉水、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等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检查组要求:一是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生产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二是企业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在地质灾害、违规用地、生态修复、施工单位资质、外委企业施工等安全领域,加强日常巡查排查隐患能力,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备案,确保不遗漏任何安全隐患。三是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力度,尤其是在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处理异常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等方面,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供稿:曹渊
编辑:曹渊
审核:孙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