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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全面取消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审批核准

来源:锡林郭勒日报  发布日期:2022-04-14 09:00:00
      为进一步优化锡林郭勒盟营商环境,提升异地就医服务质量,近日,盟医疗保障局全面取消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审批核准,统一实行协议管理。对于新申请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规定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开通盟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权限时同步开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权限,签署异地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对于已经审核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盟医疗保障局将于4月30日前统一为其开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权限,于7月底前完成协议签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权限开通后,区内医保卡可在我盟定点医药机构刷卡使用。
      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大力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30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全部实行全程网办,全程网办率达到100%。4月11日,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开展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的通知》,在全盟范围内复制推广医保业务全程网办经办模式,全面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不见面”办理。

      截至目前,医保经办服务“不见面”办理事项主要有:

      一、单位及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缴费基数核定等8项业务,办理途径:通过锡盟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内蒙古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办大厅申报办理。

      二、参保人员信息查询、就医备案等6项业务,办理途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蒙速办、微信、支付宝、内蒙古医保等手机APP进行查询和就医备案。

  三、医药费用报销等8项业务,办理途径:向医保专用邮箱发送住院相关电子票据,医保部门预审后通知就医人员提供原始材料,核对无误后将报销的费用汇至就医人员社保卡中;还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原始材料直接邮寄至医保部门直接办理。

      四、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业务,办理途径:通过服务下沉,此项业务下放至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慢特病认定后直接备案。

      五、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医疗服务事项价格动态调整等6项经办业务,办理途径:通过电子邮件、快递邮寄的方式进行办理。

  六、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经办业务,办理途径: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政务平台、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核实查证后按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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