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医保经办服务“不见面”办理事项主要有:
一、单位及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缴费基数核定等8项业务,办理途径:通过锡盟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内蒙古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办大厅申报办理。
二、参保人员信息查询、就医备案等6项业务,办理途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蒙速办、微信、支付宝、内蒙古医保等手机APP进行查询和就医备案。
三、医药费用报销等8项业务,办理途径:向医保专用邮箱发送住院相关电子票据,医保部门预审后通知就医人员提供原始材料,核对无误后将报销的费用汇至就医人员社保卡中;还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原始材料直接邮寄至医保部门直接办理。
四、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业务,办理途径:通过服务下沉,此项业务下放至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慢特病认定后直接备案。
五、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医疗服务事项价格动态调整等6项经办业务,办理途径:通过电子邮件、快递邮寄的方式进行办理。
六、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经办业务,办理途径: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政务平台、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核实查证后按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