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场辖区一宾馆经营者刘某与住客张某等人因房间物品损坏引发纠纷,于是当事人刘某到贺斯格乌拉司法所申请调解。
经核实,张某等人入住该宾馆期间因多人在房间内饮酒、抽烟,把房间内的床垫、床单等物品损坏;刘某因此向张某索要损失费,张某不认可,遂申请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警务人员耐心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刘某不再追讨张某损坏物品费用,需由张某支付全天床位费用,就此了结此事。
此次调解高效化解了小额民事纠纷,维护了双方合法权益,展现了基层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