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心病专科联盟等13个专科联盟的通知 | |||
索引号 | 11152500011662413F/2024-0003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9-18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医院: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自治区级中医(蒙医)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备案工作的通知》[内卫办中(蒙)管理字〔2023〕80号]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心病专科联盟等13个专科联盟进行了审核,经研究决定,予以备案。专科联盟名单详见附件。
各专科联盟单位要认真执行建设方案、章程和协议内容,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医疗联合体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进行自查,年底要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要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交流合作,提高专科整体医疗水平。
附件:专科联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