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盖管理区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1-30 11:40:4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以下简称公安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涵盖公安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情指中心(办公室)(地址: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公安局4楼办公室,邮编:026321,电话:0479-3353909)。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管理区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升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公安局以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为主渠道,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公开信息132条,其中,部门动态81条、业务动态13条、部门文件13条、通知公告19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公安局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下发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报送原则、内容及时限,各分管领导对信息报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重大敏感信息经主要领导审签后上报,确保时效性、真实性、全面性、特色性、安全性,完善信息报送内容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

  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wlgglq.gov.cn/)是宣传部主要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必然要求。公安局及时向社会公众传达政府公开信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吸纳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提升,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公安局将立足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准确发布、传递、解读政府信息,增强政民互动,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公安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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