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 |||
索引号 | 11152500011662413F/2025-0000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发文字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09:25: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根据管理区党政办《乌拉盖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锡乌管办发〔2024〕30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席会议办公室《乌拉盖管理区公共资源 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推进工作方案》(锡乌 联席办发〔2024〕1号)要求,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从2023年1月至今,我单位涉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项目2个,分别涉及水利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其中水利工程项目2个,分别是乌拉盖水库岸坡整治及水库周边环境治理工程、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色也勒钦高勒治理工程;政府采购项目4个,分别是乌拉盖管理区2023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乌拉盖管理区河湖健康评价及河湖健康档案编制项目、乌拉盖牧场沿河围封牧户及农乃分场部分水质不达标牧户饮水安全项目、乌拉盖管理区2024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2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水利安全运行股、农牧水保股等股室5人,具体业务由局办公室负责,负责日常事务,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收集信息、协调沟通等工作,并扎实抓好整治工作推进落实。
(二)明确整治范围和内容。
1.本次专项整治范围:2023年1月1日始至2024年6月30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的项目。
2.重点围绕四个方面23项具体问题及“四类问题”“六类市场主体”开展集中整治。
(三)分阶段实施整治(2024年4月12日—2024年10月31日)。
1、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15日我局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推进工作方案》(锡联席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木仁同志向水利局全体职工解读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小组成员充分认识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下一步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2.全面摸排阶段。
(1)农牧水保股负责乌拉盖管理区2023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乌拉盖管理区2024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乌拉盖牧场沿河围封牧户及农乃分场部分水质不达标牧户饮水安全项目;河湖股负责乌拉盖管理区河湖健康评价及河湖健康档案编制项目;贺斯格乌拉水库管护中心负责乌拉盖水库岸坡整治及水库周边环境治理工程、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色也勒钦高勒治理工程,各股室按照要求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的水利招投标项目实施情况,形成项目清单,并逐个进行自查自纠,将项目清单和自查结果按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通过向8家中标企业以函的形式发放《公共资源招投标相关事项调查问卷》,2024年5月13日—5月18日进行反馈。
(3)将8家中标企业的调查问卷结果整理成册,传党组成员及各股室阅研,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针对性地提出存在的问题,传阅后均无存在问题。
(4)按照要求5月15日—6月28日期间分4次报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推进组调度表。
(5)根据聚焦“四类问题”“六类市场主体”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 我局积极行动,严格对照“四类问题”“六类市场主体”问题清单,对乌拉盖水库岸坡整治及水库周边环境治理(一期)工程、乌拉盖管理区色也勒钦高勒治理工程进行自查,经梳理未发现“四类问题”“六类市场主体”问题清单中所述问题。
3.集中报送和查处工作阶段。于8月20日按照要求开展自查、抽查工作基础上将各项表格报送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组。
4.总结提高阶段。在总结提炼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完善水利招投标程序、规范编制招投标文件。
二、重要成果
(一)确保公平公正。通过专项整治,水利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能更好地落实公平竞争原则,有效遏制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规行为,营造更加公平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加强过程监督。所有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的全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做到纪检监察组全环节参会,将中标结果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并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479-3351538,确保交易活动公开透明依法依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