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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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档案史志馆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4-08-06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拉盖管理区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4-08-06 10:35:06

  按照《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锡档局函20246号文件要求,现将普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乌拉盖管理区档案史志馆高度重视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工作,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对管理区涉及单位的普查范围及普查工作措施进行研究部署。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督促、指导各普查单位报送国有档案资源普查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动员相关业务单位提供工作支持,形成了“重点部署、各单位参与、分工协作”的工作局面,从根本上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指导,明确工作要求

  组织业务人员按时参加6月13日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举办的全区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工作线上培训班,按照普查范围要求,对我地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通过线下指导,让各单位填报人员理解普查指标含义、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熟练掌握普查系统的操作方法,对涉及各单位使用系统填报数据中产生疑问,现场答疑解惑,及时帮助各单位解决普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标准统一、步调一致、全面覆盖。

  (三)全面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按照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积极克服范围广、工作难度大,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等问题,全面进行梳理普查范围,经梳理,管理区共涉及行政事业单位、档案馆、乡镇和国有农牧场21家单位,在普查工作期间,按照《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工作,按照单位类别指导各单位提前填写好相应的《档案资源情况表》,为线上集中填写做好数据准备;各单位严格按照数据填报时间,及时登入系统完成数据填报,管理区档案局在数据审核过程中,发现有逻辑关系错误或不合理的普查数据,及时反馈给填报单位,要求其修改后再次填报、校验,保证普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目前,21家单位国有档案资源普查数据均已全部上报,通过系统审核。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业务指导,规范普查数据填报,采用现场指导方式,深入开展普查工作业务指导,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继续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二是以档案资源普查为契机,督促指导各立档单位进一步加强档案规范管理,改善档案安全保管条件,完善数字化档案;三是摸清国有档案资源现状,加强对普查成果的运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为针对性开展档案专项工作提供依据,从而更好地服务管理区有关工作,推动管理区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供稿 | 高 鹏

  编辑 | 李英杰

  审核 | 于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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