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乌拉盖推行“两书同达”助企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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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4-04-29 09:52:24 公文时效 有效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乌拉盖推行“两书同达”助企信用修复

发布日期:2024-04-29 09:47:09

为优化营商环境,帮企业纾难解困,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执法理念,坚持主动服务、靠前发力,管理区发改委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帮助当事人开展信用修复,助力企业重塑信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两书同达”

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做到“两书”同达。帮助失信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减少失信成本,解决“一罚了之”、企业对修复时限、流程不清等问题。信用修复告知书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的严重程度、信息公示期限、公示平台、信用修复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信用修复

01信用修复是什么

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

02信用修复适合哪些主体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03信用修复申请时间

被处罚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经过最短公示期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义务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0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

●以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其中涉及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

●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起点以行政处罚作出时间为准。同一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多种处罚类型的,其公示期限以期限最长的类型为准。

●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规定了附带期限的惩戒措施的,在相关期限届满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05申请修复条件

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06公示信息异议申诉 

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内容有误、公示期限不符合规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或变更的,可按照“信用中国” 网站异议申诉流程提出申诉,经核实符合申诉条件的,七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下一步,管理区发改委也将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广泛宣传信用修复政策,常态化推进助企纾困信用修复指导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供稿:张泽宇

编辑:金淑杰

审核:王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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