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查互看促提升 互学互鉴强质效 | |||
索引号 | 11152500011662413F/2024-0002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8-14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并进一步促进基层监管人员交流互学,提升检查人员业务素质,确保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有效,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全盟药械妆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互查工作的通知》,8月6日—8月8日,受盟市场监管局委托,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管局统筹规划,由洪伟副局长带队一行4人组成专项检查小组赴乌拉盖管理区与我局开展了药械妆质量安全监管互查工作。
在此次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采用“互查、互看、互学、互助”的方式,深入人民医院、个体诊所、疾控中心、巴镇卫生服务中心、贺斯格乌拉卫生院、零售药店、化妆品店和 美容美发店等“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各项要求;人员配备履职、处方药销售、购进渠道以及基本药物和应急药物的配置情况;是否按照证照载明的地址、经营方式和范围经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是否经营或者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仓库环境、设备、分区、温湿度及记录情况;购销资质是否合法齐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大型医疗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和档案建立情况;转让、捐赠的医疗器械是否有合法证明文件、进货查验记录及检验合格报告等等。
在此期间,共检查“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13家,检查中发现个别药械经营单位存在如下问题:部分药品未按照要求进行阴凉贮存;药品与非药品存在混放情形;产品来明验收记录不全,个别化妆品无批号,生产厂家无详细信息;冷链运输记录单无收货人签字;个别医疗器械无分类,无明确标识标签;药库冷链运输记录单与温控实时记录数据不符;个别药品购销资质不齐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出并填写了《全盟2024年药械妆安全监管互查工作整改通知书》,确保督促相关经营单位立行立改,将责任落到实处。
此次互查工作不仅加深了双方对“两品一械”监管上的沟通交流,还进一步提升了双方执法人员的监管经验和执法能力。下一步,我局将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两品一械”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供稿:马旭丽 编辑:春梅 审核:高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