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1-23 16:48:0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涵盖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办公室(地址: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东风大街10号,邮编:026321,电话:0479-335327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按照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发展乌拉盖管理区民生事业,助推乌拉盖管理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信息公开工作交由专人负责,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充分利用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开部门职能、部门领导信息、财务收支情况、部门动态、通知公告等内容,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2023年,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认真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年度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党支部5条;工作动态20条;通知公告42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未收到当面申请、网站提交、传真、信函等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贯彻落实门户网站信息自查工作制度,对微信公众平台由专人负责进行网站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平台建设情况。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主要通过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wlgglq.gov.cn/)发布信息。没有需要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继续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及政务新媒体的自查工作,高标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三审三校”机制。信息发布按“分级审核、先审后发” 程序落实,未经三级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发布。二是实时动态调整公开内容。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安排专人及时补充更新公开内容,同时确保公开内容描述简洁易懂、合乎规范、查阅方便快捷,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易获取。三是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进行多形式的深入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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