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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2025年第11次专题会议暨管理区文物保护工作会议纪要
索引号 11152500011662413F/2025-0002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乌拉盖管理区党政办公室 发文字号 锡乌党办发〔2025〕8号
成文日期 2025-12-12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管委会2025年第11次专题会议暨管理区文物保护工作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25-12-12 14:54:06

  2025年12月12日,管委会党组成员贾凤英主持召开管委会2025 年第 11 次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重要论述、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听取了 “ 四普”工作汇报,对文物保护工作履职不力情况进行通报并开展了警示教育。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等法律法规

  会议要求,各镇场、各部门要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牢固树立 “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的思想,做好文物保护及文化传承工作是每个部门应尽的义务,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权威。文物部门要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宣传载体扩大宣传面,提高文保政策、文保知识等宣传效果,使群众了解文物、关注文物、热爱文物,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和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强化文物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积极推动文物研究与阐释,让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文旅事业及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衔接、深度融合,推动文物活态利用、让文物真正 “活”起来。

  二、研究部署“ 四普”工作

  会议要求,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确认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量的重要举措,各镇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物普查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要求,统筹力量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调查摸排,做到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精准摸清管理区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状况等核心信息;要规范普查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流程,建立健全文物资源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与精准管控,为后续文物保护规划制定、活化利用等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三、通报批评造成巴音胡硕革命纪念塔及兵团砖厂旧址两起不可移动文物消失的责任单位

  会议要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要秉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理念,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各镇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 “先调查、后建设” “先考古、后出让” 的刚性要求,在巴音胡硕革命纪念塔及乌拉盖兵团砖厂旧址两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堵住审批备案、 日常监管中的漏洞,坚决杜绝再次出现擅自拆除、损毁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 自然资源、住建、文旅等部门要建立审批联动机制,在工程项目立项选址前,尽可能避开文物保护区,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项目,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审批手续,守好文物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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