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王宝泉
索引号 11152500011662413F/2025-0001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5-04-11 16:45:46 公文时效 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王宝泉

发布日期:2025-04-11 16:43:31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乌拉盖管理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 0479-335063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杜爱梅

不动产权证书

巴彦胡硕镇圣高华府小区25#楼一单元201号

(2018)乌拉盖管理区不动产权第0002564

王宝泉

  登记机构: 乌拉盖管理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乌拉盖管理区土地收储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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