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张宝 | |||
索引号 | 11152500011662413F/2025-0002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4-17 15:52:2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乌拉盖管理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窗口 。
联系方式: 0479-3350632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张广英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书 |
乌拉盖管理区哈拉盖图农牧场5#楼二单元101号 |
乌哈国用(2014)第52号 20144038/194031500737 |
张宝 |
登记机构:乌拉盖管理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乌拉盖管理区土地收储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