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印发《乌拉盖管理区引进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152500011662413F/2023-0185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发文字号 锡乌管办发〔2023〕51号
成文日期 2023-07-05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通知公告】关于印发《乌拉盖管理区引进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5 16:52:51
        为建设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促进管理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水平整体提升,加速推进地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 2022 9 号)、《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管理区实际,制定《乌拉盖管理区引进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实施方案》。

一、引进岗位

(一)管理岗:副院长2名。

(二)临床岗:临床医学类,其中儿科医生(1—3人),妇产科医生(1—3人),心内科、肾内科医生(各1人),影像学类、麻醉类(各1人)。

(三)团队岗:急诊团队(1个,成员3人及以上)、妇幼健康团队(1个,成员3人及以上)。

二、引进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心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资格及相关规定要求,不限户籍。

(一)管理岗

年龄不限,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从事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熟悉现代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有丰富的职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学科建设,教学培训,临床诊疗方面有丰富经验,在专业领域有自治区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奖经历。

(二)临床岗

年龄不限,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岗位专业工作5年以上,有临床一线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临床水平,适时开展适宜新技术、新业务,结合业务实际拓展医疗服务项目,能够承担带教任务,三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

(三)团队岗

年龄不限,团队带头人须具有临床类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德高尚,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学科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在本专业学术领域及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在学科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团队内成员必须从事本学科工作累计满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内个人无医疗事故发生。

(四)管理区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也可参照以上条件竞聘,人员聘任后不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引进程序

由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成立由组织部、人社局、卫健委、人民医院等部门单位组成的“乌拉盖管理区引进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工作专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社会公开等渠道,对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笔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提交人才领导小组,专班日常工作由卫健委负责。

四、待遇

引进人员要求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均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根据各岗位类别实行年薪制,年薪的50%按月平均发放,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年薪剩余的50%;免费提供专家公寓。

(一)管理岗

年薪50万元(税前),签订《服务协议》。

年薪发放方式为年薪的50%按月平均发放,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年薪剩余的50%

(二)临床岗

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年薪标准分别为25万元(税前)32万元(税前)40万元(税前),签订《服务协议》》。

年薪发放方式为年薪的50%按月平均发放,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年薪剩余的50%

(三)团队岗

名医团队带头人可不实行坐班制,但每月至少在医院工作一周,同时至少安排2人实行坐班制,长期在医院开展诊疗指导活动,每年工资补助60万元/团队(税前),签订《服务协议》,团队工资补助的50%按月平均发放,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剩余50%的工资补助。

五、其他要求

(一)引进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三个月内考核良好,给予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引进人员要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履约,如违约的按照协议规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引进人员服务期内非考核不合格原因不得离开医疗卫生一线、辞职或调离,如未达到服务期限离开的,将已发放所有报酬的50%返还。

(三)其他详细事宜在《服务协议》中另行规定,管理区人民医院负责制定考核机制。

(四)本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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