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印发《乌拉盖管理区引进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11152500011662413F/2023-01858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锡乌管办发〔2023〕5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05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一、引进岗位
(一)管理岗:副院长2名。
(二)临床岗:临床医学类,其中儿科医生(1—3人),妇产科医生(1—3人),心内科、肾内科医生(各1人),影像学类、麻醉类(各1人)。
(三)团队岗:急诊团队(1个,成员3人及以上)、妇幼健康团队(1个,成员3人及以上)。
二、引进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心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资格及相关规定要求,不限户籍。
(一)管理岗
年龄不限,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从事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熟悉现代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有丰富的职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学科建设,教学培训,临床诊疗方面有丰富经验,在专业领域有自治区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奖经历。
(二)临床岗
年龄不限,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岗位专业工作5年以上,有临床一线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临床水平,适时开展适宜新技术、新业务,结合业务实际拓展医疗服务项目,能够承担带教任务,三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
(三)团队岗
年龄不限,团队带头人须具有临床类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德高尚,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学科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在本专业学术领域及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在学科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团队内成员必须从事本学科工作累计满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内个人无医疗事故发生。
(四)管理区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也可参照以上条件竞聘,人员聘任后不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引进程序
由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成立由组织部、人社局、卫健委、人民医院等部门单位组成的“乌拉盖管理区引进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工作专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社会公开等渠道,对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笔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提交人才领导小组,专班日常工作由卫健委负责。
四、待遇
引进人员要求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均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根据各岗位类别实行年薪制,年薪的50%按月平均发放,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年薪剩余的50%;免费提供专家公寓。
(一)管理岗
年薪50万元(税前),签订《服务协议》。
年薪发放方式为年薪的50%按月平均发放,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年薪剩余的50%。
(二)临床岗
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年薪标准分别为25万元(税前)、32万元(税前)、40万元(税前),签订《服务协议》》。
年薪发放方式为年薪的50%按月平均发放,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年薪剩余的50%。
(三)团队岗
名医团队带头人可不实行坐班制,但每月至少在医院工作一周,同时至少安排2人实行坐班制,长期在医院开展诊疗指导活动,每年工资补助60万元/团队(税前),签订《服务协议》,团队工资补助的50%按月平均发放,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剩余50%的工资补助。
五、其他要求
(一)引进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三个月内考核良好,给予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引进人员要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履约,如违约的按照协议规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引进人员服务期内非考核不合格原因不得离开医疗卫生一线、辞职或调离,如未达到服务期限离开的,将已发放所有报酬的50%返还。
(三)其他详细事宜在《服务协议》中另行规定,管理区人民医院负责制定考核机制。
(四)本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