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实施管理办法 | |||
索引号 | 11152500011662413F/2024-0022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8-15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切实加强管理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托企业风险水平和信用信息,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应急管理局制定了《乌拉盖管理区应急管理局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办法》具体如下:
一、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指依据工业企业的固有安全风险、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生产安全事故和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实现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生产监管的活动。
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
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充分融合企业风险评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网格监管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控等安全生产涉企事项,实现政府监督与企业管理的全域覆盖、双向可视。与以往的分级分类工作相比这个办法突出了“三化”强化风险评估分级应用量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优化加减分值导向作用具体内容如下:
等级评级
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分类分级评定主要包括企业基础评分、权重加减评分两部分:
企业基础评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固有风险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况。
权重加减评分依据企业工伤事故、举报投诉情况行政处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荣誉表彰其他需要评定的要素。
重点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分类分级的最终评分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档。
以一个完整年度为周期开展复评,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分类分级后进行动态调整。
重点企业固有风险、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重新评定。
结果运用
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分类分级评定结果,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其中对A类企业,原则上以企业自我核查、监管比对信息为主;对B类、C类企业,年度实施一至二次执法检查;对D类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安全管理运行情况,实施重点检查,年度实施三次或三次以上执法检查,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应急管理局每年根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监管部门的结果,选取一定数量的A类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优秀企业,列入正面管理清单,在企业的评先创优、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等方面给予政策优待;也选取部分D类企业,列入负面管理清单,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将符合国家联合惩戒失信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警示。
应急管理局选取作为安全生产优秀企业的A类单位,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后续,信用办将会把安全生产领域产生的正面管理清单及负面管理清单归集到信用平台,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使信用等级与监管措施挂钩,提高监管规范化工作水平,促使信用监管真正落地生效、发挥作用,为守信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对失信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形成“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