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情况的公示 | |||
索引号 | 11152500011662413F/2024-0030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10-18 10:16:2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管理办法》,我局对管理区2023年1月5日以来,因野生动物致害导致牧户牲畜损失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经镇场、林草局两级审核,因野生动物致害导致牧户牲畜损失情况为,死亡大羊97只、羔羊25只、牛1头,受伤大羊10只、羔羊19只。
通过询价调查,认定市场价格为,大羊1100元、羔羊400元(未出栏羔羊)、牛4000元作为补偿牲畜的基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六)项:“造成家禽家畜受伤的,补偿该类家禽家畜当时的市场平均价格的30%;造成家禽家畜死亡的,补偿该类家禽家畜当时的市场平均价格的60%”,经核实确认因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的资金共78000元,现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金认定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如有异议,请反馈至乌拉盖管理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野生动物致害补偿金认定表
乌拉盖管理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