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我单位开展了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经依法审核,现将行使我单位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检查主体予以公
告如下:
一、法定行政机关锡盟乌拉盖管理区审计局
二、受委托执法组织
无
特此公告。
锡盟乌拉盖管理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