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盖打贮草期间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 | |||
索引号 | 11152500011662413F/2024-0001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拉盖应急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8-21 09:37:0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森林草原秋季防火期即将临近,牧草枯黄,火险等级逐渐升高。为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现将打贮草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自管理区打贮草工作从开始到结束,各镇场、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好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2.草场租赁者和打草作业人员必须与所在镇场签订《防火责任状》。
3.打草期间烤车、启车时应注意防火,打草机、拖拉机、运草车辆等必须安装防火装置,严防车辆因机械或电路故障等原因跑火。
4.打草和运草车辆行驶在森林草原公路上时,司乘人员禁止向车外丢弃火种。
5.打草和运草作业时一律不得携带火种,严禁在野外吸烟、严禁在野外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烧烤等。
6.野外临时性宿舍周围必须采取20米宽的临时性防火隔离措施,野外作业点须配备灭火工具(如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及铁锹、扫把等)。
7.在森林草原高火险区的农牧民生活用火应当在烟卤上安装防火罩,五级风以上天气应当避免使用粪碳火,严禁倾倒带火灰烬。
8.生态要文明,防火必先行。森林草原防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发现火情要迅速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
乌拉盖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乌拉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479-3351911
乌拉盖管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