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乌拉盖管理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11152500011662413F/2022-0344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发文字号 锡乌管发〔2022〕105号
成文日期 2022-11-03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乌拉盖管理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3 09:00:01

根据《锡林郭勒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乌拉盖管理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加快体育强区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特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满足人民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补短板、强弱项,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和健康需求。

(二)发展目标。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群众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各项运动参与人数持续提升;管理区、镇场、社区(嘎查村、分场)三级公共体育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科学健身服务指导水平显著提升,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2%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5名;推进体育产业发展,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三)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

1.推动城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完善管理区、镇场、社区(嘎查村、分场)活动室健身设施,在各镇场居民小区内,建设健身路径,满足居民就近健身的需求;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休闲场所建设标准体育健身基础设施及健身步道按照一地一中心的目标建成一个标准全民健身中心镇场建设小型多功能足球场,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率和开放率,到2025年,形成管理区镇场“10-15分钟健身圈”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覆盖体系责任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增加嘎查村(分场)、农村牧区体育健身设施供给。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网络,支持嘎查村配健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路径、社会足球场地等。支持新建、改建各场小型健身中心,实现嘎查村牧区至少配备1套全民健身器材。(责任单位:文旅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

3.推动冰雪场地设施建设和利用。积极推动冰雪运动发展实施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计划,积极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进广场、进河湖。在冬季捕鱼节之际,继续开展全民健身冰雪系列活动,打造大众冰雪赛事和活动。组织乌拉盖全民冰雪系列活动,融入搏克、传统弓射箭、打冰尜、赛冰车、蒙古服饰展等民俗活动。2025年在管理区南湖公园,力争建设溜冰场,加强与周边旗县交流与合作,推动协同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参加冰雪系列活动人数,提高冰雪系列活动参与率。责任单位:文旅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4.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水平。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确保开放服务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要求。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管理工作,鼓励公共体育场馆为社区运动会提供场地,提升场馆效益。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积极有序推进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升级改造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体育馆)。(责任单位:文旅局、教育局、财政局、卫健委)

5.盘活利用好空闲用地。盘活城镇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推动旧老小区结合城镇更新行动增加健身设施,推动新建区域结合城市留白增绿建设健身设施,推动实现管理区城镇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健身设施,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委、文旅局、林草局、乡村振兴局)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6.不断丰富群众健身项目。管理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民健身日”活动,并以此为契机,以法定节假日及那达慕、祭敖包、五一、国庆等传统节日和农牧闲季节为时间节点,结合本地特点和生活习惯,针对不同人群特性、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每年至少组织1次群众篮排乒羽比赛,1次全民健身舞操气功类比赛,1次全民健身环城越野赛。责任单位:文旅局

7.加快足球运动发展。进一步完善足球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将足球运动纳入管理区全民健身大格局中,广泛开展五人制、十一人制和特色足球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足球活动,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将足球运动打造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运动项目。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成立不同年龄段的足球队伍,建设好社区足球活动场地,每年组织1次社区足球联赛。在创建乌管理区青少年户外营地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和承办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通过发展校园足球、社区足球和职工足球,扩大管理区足球运动群众基础,为全盟足球运动的职业化储备人才。责任单位:文旅局、工会、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

)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8.丰富科学健身指导供给模式。鼓励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单项体育协会会员、体育教师、健身达人和基层社区(嘎查村)干部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每个镇场、社区(嘎查村、分场)配备1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年培训不少于20名,并建立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库。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牧区活动,发挥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作用,在中小学校或社区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带动群众参与健身。按照自治区要求,做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文旅局)

9.提升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水平。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逐步建立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服务机制。积极对接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免费提供场馆预订、健身设施查询、赛事活动及体育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常态化开展居家健身活动。(责任单位:文旅局)

(六)强化社会体育组织功能。

10.加强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完善以体育总会为枢纽,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推动体育总会向镇(嘎查村、分场)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嘎查村、分场)。引导体育社会组织提升规范管理、赛事运营、健身指导、宣传推广水平,使体育社会组织成为全民健身的重要支撑。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跑步、游泳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程度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责任单位:文旅局、民政局)

(七)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11.丰富重点人群健身活动供给。积极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卫健委等部门联合作用,根据职工、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健康需求,普及开展健身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组织开展足篮排乒羽网、田径、摔跤、武术类赛事活动。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增设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组织开展门球、太极拳、保健操、健身气功等适合老年人参与的体育休闲活动,建设老年人健身驿站、门球场地等设施,在绿地、广场等增设老年人体育活动场地标识,提高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等适老化程度。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及健身场地无障碍环境。推动开展农民运动会、农民丰收节、牧民那达慕等农牧民赛事活动,鼓励妇女积极参加健身操、广场舞等健身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职工运动会,落实工间健身制度,推广普及广播体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健身房和健身器材。(责任单位:文旅局、工会、民政局、卫健委、教育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团委、妇联、残联)

(八)构建体育产业发展新格局。

12.深挖体育消费潜力。落实体育消费政策、发放体育消费券,推动全民健身。丰富体育比赛、表演、观赛、传播等方面体育消费供给,形成新的体育消费增长方式。推进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为群众体育消费创造条件。推动体育产业、体育服务业向农村牧区延伸,助力乡村振兴,惠及更多农牧民。(责任单位:文旅局、发改委、市监局)

(九)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3.深化体教融合。重点实施体育项目进校园,开展体育特色课程,创建校园体育兴趣班、体育社团等,打造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保证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有效锻炼时间。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和项目特点,优化青少年体育赛事,带动青少年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各级各类中小学联合办学,鼓励派驻中小学校工作的体校教练员承担体育训练和学校体育教学任务,帮助学生掌握运动技能、提升学校体育训练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局、文旅局)

14.推动体卫融合。加强体育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同,发挥体育运动在慢性病运动干预、疾病防治及康复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向基层延伸,在社区卫生中心和镇卫生院等设立体质监测点,依托社区医生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和运动促进健康服务,推动健康端口前移。加大卫生健康、体育业务部门共同推进体卫融合的实践创新,开展科学健身指导。(责任单位:卫健委、教育局、文旅局)

15.促进体旅融合。普及推广冰雪、水上、马拉松、徒步自行车越野等户外运动,积极谋划推动后冬奥时代冰雪运动发展,积极推动冰雪系列活动、冰上龙舟项目发展。充分发掘旅游+体育品牌赛事的潜力,大力发展宣传乌拉盖管理区的精品赛事活动。以走近乌拉盖河徒步溯源之旅活动、环乌拉盖湖公路自行车赛为核心,培育打造2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文旅局、乡村振兴局)

(十)营造全民健身良好社会氛围。

16.厚植全民健身文化底蕴。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普及全民健身文化。构建体育文化全媒体传播格局,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体育运动促进健康理念,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方法。通过举办全民健身展演、体育文化展览展出等,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全民健身发展的浓厚氛围。积极争创全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结合管理区特色,深挖亮点经验,广泛宣传全民健身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责任单位:文旅局、宣传部)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有效整合相关部门资源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促进全民健身联谋、联建、联合、联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各镇场、社区(嘎查村、分场相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健康乌拉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落实。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管理区已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下一步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每年政府拨付的全民健身活动经费年人均要保持在10元以上,将彩票公益金的70%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十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与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卫生健康等领域互联互通,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依托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展人才培训。畅通各类培养渠道,鼓励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区医生、机关干部等从事全民健身服务,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为全民健身事业提供人才保障。

(十四)加强安全保障。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疫情防控。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和安全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

十五)强化政策和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大体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依法保障公民体育健身权利和健身安全。建立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体系,做好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法律服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依法强化体育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保障《实施计划》的顺利实施。



详见政策解读:图片解读《乌拉盖管理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