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152500011662413F/2023-0005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统战部 发文字号 锡乌党发〔2022〕18号
成文日期 2023-01-23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拉盖管理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1-23 09:00: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 共青团改革的重要要求及自治区、盟委有关工作部署, 推动管理 区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抓好团中央《关于推进县域共青团 层组织改革的指导意见》(中青发〔2022〕17号)文件精神的贯  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管理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现结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聚焦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目标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以干部来源多元化、组织方式多样化、引领动员网络化、工作内容项目化、运行机制扁平化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动管理区共青团强化政治功能、形成社会功能,增强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 主要内容

 

(一)改革团的工作力量选用机制

1.拓宽团的工作骨干来源渠道

(1)加强团委机关挂兼职干部选配。按照改革前后增加1 倍工作力量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领域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青年担任团委挂兼职团干部。领导班子中挂、兼职成员 不少于50%。其中,至少配备1名挂职副书记,常态在岗工作;至少配备2名兼职副书记,承担项目任务。团委机关增加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挂职、兼职副书记不对应行政级别,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时间。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单位:团委、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3年3月

(2)配齐配强基层团组织专职工作力量.。加强团委直属基层团组织班子的选配,基层团组织书记空缺的须在6个月内配齐,无非党员、团员担任团干部等情况。镇场层面,明确由同级 党政班子成员中相对年轻的副科级领导兼任团委书记,同时由1名在编工作人员或返乡大学生、嘎查(村)、社区、分场优秀青 年担任专职副书记。嘎查(村)、社区、分场层面,团组织书记必须由嘎查(村)、社区、分场“两委”成员中相对年轻的担任。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各镇场、组织部

 

完成时限:2023年3月

2、 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3)完善团干部履职考核评价机制。设定学校领域和社会领域两张责任清单,按半年量化,责任到人,定期公示。落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联合组织部出台《乌拉盖管理 区团干部履职考核评价办法》,将团干部考核结果区分等次向同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反馈,考核结果与选拔使用、评优评先等事项挂钩。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组织部、各镇场、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4)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加强对团委直属团组织干部的教育管理使用,建立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骨干的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团干部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使用。对于表现优秀的体制外团干部,探索畅通其成长渠道,依规依程序从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于不对应行政级别的挂兼职团干部、聘用工作力量等,联合组织部对其设定工作期限和岗位目标,完善任期 标管理制度,工作期满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进一步使用,履职不力的及时退出。

责任单位:团委、组织部、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严格团干部协管制度。 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落实对团干部的调整配备、考察使用、教育培训、档案协管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每年向管理区党工委和盟团委报告团干部队伍建设设和配备情况,协助党组织从严考察、配备、管理团干部。各基层党委(党组)在酝酿选配团组织书记人选时应与管理区团委充分沟通,征求意见后方可确定。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改革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

3、健全团的组织体系

(6)巩固传统领域团组织基本盘。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镇场、嘎查(村)、社区、分场等传统领域团的组织覆盖。在镇场农村牧区领域,普遍建设青年联盟;在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领域,开展团组织盲区“清零”行动,做到符合条件的应建尽建;在学校领域,通过单独建、联合建等形式,逐步消除中学班级团支部建设空白。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各镇场、教育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7)实施“两新”团组织覆盖工程。 加强对“两新”组织

 

和各类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的组织覆盖,力争改革后管理区“两新” 团组织数量实现增幅2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建团率达到100%。  结合产业发展和青年就业分布情况,在团员青年较集中的区域或行业成立“两新”领域团工委,配置工作力量并规范运转。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发改委、工信局

完成时限:2023年5月,长期坚持

(8)履行全团带队职责。 规范少工委组织架构,落实“ 主任”“双总辅导员”制度,完善中小学大队辅导员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中小学大队辅导员个人申请、组织考察、正式聘任等 程序。社区少工委全覆盖,建设红领巾阵地并开展特色活动,做好“家门口的少先队”工作。责任单位:团委、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4、 丰富拓展基层组织形态

(9)推进“青年爱里”建设。 建设团委直属的实体化枢纽型“青年爱里”,各镇场实现“青年爱里”实体化阵地建设全覆盖,重点在志愿服务、就业创业、婚恋交友、教育实践等方面提 升服务功能。各镇场2023年前至少建立一处“青年爱里”,推动 团属社会组织入驻“青年爱里”,形成“青年爱里+社会组织”区域化团建的组织形态。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各镇场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10)推进“团办青年社团”组建。 建立或有效联系指导的志愿服务、创业就业、文艺体育等类型青年社会组织不少于3个;各基层团组织依托地缘、业缘、趣缘、益缘、学缘等机理,建设活动型青年社团,提高组织覆盖灵活性、有效性。注重培育覆盖新兴领域青年、党外青年知识分子等群体的团属社团。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民政局、各级团组织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1)广泛建设网上青年社群。 分层次分领域建立网上青年社群,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青年组织动员体系,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和疫情防控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至2023年底,建立各类网上青年社群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广泛覆盖社会领域团员青年。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各镇场、各级团组织

完成时限:2023年4月

5、 改革团的资源筹措机制

(12)推进资源配置方式社会化。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

 

任务和青少年需求,加强与筑梦爱心公益协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的联系,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推动基层团组织在志愿服务、济困助  学、就业创业、人才培养、实践育人等领域打造2个以上常态化开展、长期坚持、具有稳定政治功能和社会影响力的公益项目品牌,切实帮助青年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各镇场、民政局、各级团组织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三)改革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机制

6、 提高发展团员质量

(13)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坚持政治标准,提高团员发质量。制定乌拉盖管理区积分入团工作实施方案,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学习情况、思想品德情况、志愿服务等实行积分管理。优化规模结构,分领域科学制定团员发展计划,高质量完成年度团员发展指标任务。加大社会领域团员发展力度。严格团员发展程序

和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做好违规发展团员核查处置。

责任单位:教育局、团委、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7、 加强团员教育管理

(14)强化团的组织生活。 加强政治训练和政治锻造,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等基本制度,每年底开展好组

 

织生活会和团员评议工作。完善学校共青团实践育人机制,充分 运用“志愿北疆”平台,大力推进学生团员志愿者注册工作,深化学生团员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创新学生团员服务社会的方式载

体。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教育局、各镇场、各级团组织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15)全日制中学建立团校。 打造中学团校示范点,落实《新 时代中学团课教育指导大纲》,配齐配强配优讲师队伍,科学设计初高中团课内容,明确少先队员、积极分子入团,应经过团校培训,且理论测试考核合格。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教育局、中学

完成时限:2023年8月

8、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衔接贯通

(16)改进团的激励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机制。加强全团带队,规范落实少先队阶梯式成长激励制度、《新时代共青团员激励机 制指导大纲》,建立以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为主要方式的激励机制,在青少年成长不同阶段开 展分层分类激励。广泛开展红领巾争章创建,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扎实开展推优入团,14至15周岁新入团团员必须100%经过少先队组织推优。扎实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年度支部覆盖率和 团员参与率必须达到100%,“两红两优”个人评选必须从评议为优秀人员中产生。责任单位:团委、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17)健全落实推优入党工作机制。 把推优入党作为基层团组织履行政治功能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 要求,联合组织部出台进一步规范推优入党有关制度文件,将共青团员荣誉激励和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推优”的重要依据,使经过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的优秀团员比例达70%以上。

责任单位:组织部、团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四、 推动完善地方党的领导机制和支持保障

9、 推动增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实效

(18)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 坚持党建带团建,管理区党工委、各镇场党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门听取和研究共青团工作,强化督导指导。强化 责任落实,将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部署和年度考核并明确所占分值比例不低于10%;强化政治监督,将各党委(党组) 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及管理区党工委巡察监督范畴。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部、巡察办、教育局、各镇场、各

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19)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保障。 团建工作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按照管理区常住人口6至35岁青少年人数每人每 年不少于2元的标准保障青少年发展经费。各镇场设置不少于2万元团组织工作经费,嘎查(村)、分场、社区设置不少于6000元团组织工作经费。预算保障团委本级青少年工作和活动经费。严格落实乌拉盖管理区青年中长期发展规划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席会议,推动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财政局、青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3月

(20)强化团教协作机制。 团委书记进入同级党的教育领导机构和教育督导机构,教育团工委书记担任管理区团委挂(兼)职副书记,团委书记兼职教育团工委副书记。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将党建带团建、队建纳入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且督导比例不低于10%,每年开展实地督导不少于1次。发挥管理区教育团工委作用,加强对各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直接指导。

责任单位:团委、教育局、组织部

完成时限:2023年3月,长期坚持

三、 实施步骤

(一)筹备动员阶段(2022年11月- 12月)。拟定《乌拉 盖管理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提交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改革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  2023年8月)。成立

乌拉盖管理区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各责任单位、各级团组织按照改革任务清单抓好落实,形成合力推进改革的良好态势,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对改革推进情况及时进行调度和调整,确保各项措施落见效。

(三)深化改革推进阶段(2023年8月起长期坚持)。对改革各项成果和制度性成效进行深化和拓展,确保长效运行。

四、 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推进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 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夯实基层团组织基础、破解团的基层薄弱现状的关键所在。各责任单位、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务必按照改革工作任务清单,有

序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成效。

二是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责任单位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切实把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细。各级团组织要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改革,形成以上率下、全面

抓改革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强化督查,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责任单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改革事项落地见效,对不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和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向管理区纪委提出问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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