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渠道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152500011662413F/2022-0092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 锡乌卫字〔2022〕65号
成文日期 2022-08-20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拉盖管理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渠道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20 09:00:01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 多渠道监测预警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巩固当前防控成果,根据《锡林郭勒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渠道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结合管理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方式

按照点与面结合、症状监测与核酸检测结合、传染病监测系统与其他部门监测系统结合的原则,开展人、物、环境等多渠道监测。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汇总多渠道监测信息,开展综合分析和风险研判,提出风险评估结果和预警响应建议。

、工作内容

(一)核酸检测

1.重点人群

1)医疗机构就诊人员,包括:

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所有就诊患者无发热但有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具有新冠肺炎流病史或风险职业人员),不明原因肺炎患者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新入院患者(包括住院期间离院外出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实行即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嘎查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

2)风险职业人群,包括:

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和服务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包括第三方工勤辅助人员等)作业期间每天开展次核酸检测

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包括第三方工勤辅助人员等),邮政行业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每天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对旅游景区从业人员,快递从业人员,外卖从业人员,酒店服务人员,装修装卸服务人员,交通运输服务人员,经营中的校外培训机构和“小饭桌”从业人员,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诊所)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第三方工勤辅助人员等)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

管理区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时,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学后所有教职员工,疾控中心从事流调溯源、病原检测、现场消毒等一线工作人员,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一线工作人员,每周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酒吧、KTV、电影院、网吧等封闭娱乐场所工作人员,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其他风险人群

养老机构等重点机构人员,监管场所、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管理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感染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按照管理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2.重点场所

1)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下同)环境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部门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环境开展抽样核酸检测。每周抽取10家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商户进行环境检测,不足10家的全部进行检测,重点对进口冷链食品的内外包装表面,以及运输工具、冰箱、冷库、仓库、货舱、货柜、车厢等接触频次较多部位进行采样。

2进口非冷链物品环境。对其他地区流转进入管理区进口非冷链物品外包装及生产加工、仓储、销售场地、所用设备和器具、运输装卸工具每周开展次抽样核酸检测,每周至少抽取10家,不足10家的全部检测。

3境外邮件快件及环境。境外邮件快件进入管理区后,邮政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每周对邮件快件物品外包装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每周抽取20件,低于20件的全部检测,同时对该邮件快件涉及到的储存仓库、分拣设备、处理场地、运输车辆进行抽样检测。

4医疗机构(包括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环境。对管理区人民医院的环境每周开展核酸检测。重点对门诊、急诊等高风险环境的门把手、接诊台面、检查设备等接触较多的部位进行采样检测。每周对管理区人民医院,重点对预检分诊、急诊、发热门诊、呼吸科和感染科门诊病房的环境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每科室至少采集地面、墙壁、物体表面各2份样本。

5大型进口冷冻物品加工处理场所污水检测。管理区相关部门或机构,每周对大型进口冷冻物品加工处理场所开展污水监测,重点对污水管道、排水渠、污水井等进行采样检测,2份样本

6集中隔离场所环境检测管理区相关部门或机构对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生活区,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通道门把手、垃圾、台面、清洁工具等部位每周开展环境核酸检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前采集隔离房间内物品、环境(包括手机表面、行李物品、枕头表面、卫生间门把手等)标本进行核酸检测。每周每个点至少采集2份样本检测

3.社区管理人群

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区域协查人员、涉疫场所暴露人员、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按照管理区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二)症状监测。

各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教育和培训机构、公共场所等要提高症状监测重要性的认识,每天询问员工症状,加强对进入场所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近就医。

1.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监测

民政服务机构等重点机构人员,监管场所、餐馆、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相关人员健康监测,每日检测体温,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对出现上述症状者,要记录发病情况,及时转送至管理区人民医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结合流行病学史进行排查。

2.教育、培训机构人员监测

管理区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及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最新版要求,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跟踪制度,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晨、午健康监测,每日检测体温,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对出现上述症状者,要记录发病情况,及时转送至管理区人民医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结合流行病学史进行排查。

3.公共场所监测

管理区各镇场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公路客运站、商场超市及影院剧场、图书馆、健身场所、酒吧、KTV、网吧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的体温监测制度。各有关机构一旦发现发热人员及时转送至管理区人民医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结合流行病学史进行排查。

)药品销售监测。

依托“内蒙古自治区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内蒙古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对退热、抗病毒、抗止咳感冒“四类药品”销售情况和购买者相关信息开展实时监测,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出现本土疫情后,管理区内药店应对购买“四类药品”要实名登记销售,包括买药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等相关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报告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由相关镇场(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追踪有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并引导其及时就医。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要针对药品销售情况,每月向管理区指挥部医疗防控组报送风险研判报告。

)舆情监测。

建立热线电话或网络平台,鼓励居民提供疫情线索或进行疫情报告。公安、网信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与卫生健康部门建立舆情信息通报机制,一旦出现涉疫相关舆情信息,立即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由疾控中心快速核实信息真实性,如情况属实,要做到快速响应及时处置。除法定报告程序外,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渠道增设公众和医务人员信息报告模块,建立“疫情信息报告直通车”,确保疫情信息线索能第一时间上报到管理区疾控中心。管理区疾控中心负责快速核实信息真实性,如情况属实,要做到快速响应及时处置。

、组织实施

(一)摸清底数,动态更新。管理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尽快摸清辖区内“应检尽检”工作中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机构社区管理人群底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摸底情况及时报送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建立“应检尽检”数据库,明确各类人群、场所、机构的检测频次和范围,并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和维护,为顺利组织实施应检尽检和多渠道监测预警工作奠定基础。

(二)制定计划,分类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应检尽检”人员数量、类别,结合机构检测能力制定检测计划。对实行全员核酸检测的人群做到及时高效、“应检尽检”,对实行抽样检测的人员要做到点面结合、城乡结合,合理安排每日检测数量,科学确定检测周期,按照周期内“不重样”原则,确保重点人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在计划周期内实现全覆盖。

(三)优化检测,提高效率。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检测分类施策指南(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37号)要求,对不同风险等级人群采取核酸检测单采单检及5合1、101、201混采混检检测策略,充分利用检测资源,提高检测效率。混采混检时要注意做好人群职业分类,不同职业人群应避免使用同一采集管,确保发现阳性样本时,方便追踪。

(四)查漏查替,补采补检。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检尽检工作专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点人员检测的查漏查替工作,对漏检或替检的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组织做好补采补检工作,确保做到不落一处、不漏一人。

(五)突出重点,增加频次。加强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冷链相关企业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并根据疫情风险情况,适当增加核酸检测频次,扩大重点区域和人员核酸检测范围。

(六)及时上报,定期研判。管理区相关部门利用“重点人群应检尽检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上报核酸检测数据,按日调度疑似漏检人员;于每周12∶00前将上周应检尽检工作报管理区应检尽检工作专班办公室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建立疫情风险研判机制,每月组织专家,对监测、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疫情风险,提出防控建议,形成工作总结和研判报告,于每月5日前报管理区应检尽检工作专班办公室

、保障措施

(一)专班推进,明确责任。卫生健康、商务、市场监管、公安、教育、民政、交通运输、邮政、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工作专班。进一步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并细化本级工作方案,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有序组织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应检尽检和多渠道监测预警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有效调动核酸检测资源,合理安排检测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检测工作。

(二)经费保障,信息支撑。管理区财政相关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对应检尽检和多渠道检测预警工作所需费用给予必要的保障。应用“重点人群应检尽检信息管理系统”,动态更新“应检尽检”相关数据库,陆续将重点人群、物品、环境检测纳入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核酸检测的频次、进度和结果,为疫情防控做好信息化保障。

(三)强化管理,安全运行。加强核酸检测机构的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内防指医控字〔2021〕31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新冠肺炎鼠疫等重大传染病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卫科教字〔2021〕78号)精神,进一步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大质量控制指导检查力度,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对核酸检测机构的评价,加强监管,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抽查,依法严惩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核酸检测质量可靠、结果真实。

(四)加强调度,督办督查。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定期调度应检尽检和多渠道监测预警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工作专班有力有序推进工作;督查工作结束后,将情况进行整理,形成台账每月月初上报盟应检尽检工作专班办公室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核实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漏检、替检现象。对于发现第一次漏检、替检的给予其所在单位警告提醒,并及时督促补检;发现二次者,要将督办通知单“一单双送”,一份送行业主管部门,一份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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