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拉盖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录用和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11152500011662413F/2022-0349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锡乌党政办发〔2022〕76号
成文日期 2022-11-12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乌拉盖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录用和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2 09:00:01

        为适应乌拉盖管理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有效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紧缺问题,促进合同制工作人员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管理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经党工委、管委会批准,乌拉盖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经正式招录程序录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包括参照事业编制工资待遇管理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三支一扶”、“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退役军人公益岗安置人员,环卫工人及单位保安保洁夜勤人员及未经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的单位自聘人员等)。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单位的职能职责、岗位需求及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确定岗位、人员数量,防止人浮于事,无序增加。

       2.坚持审核报批原则。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向人社部门提出岗位设置申请,报送人员短缺情况,经党工委、管委会相关会议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招录计划。

       3.坚持人岗匹配原则。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设置情况招录和使用工作人员,做到岗位、人员、待遇相匹配。

       4.坚持公开招录原则。招录前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所需岗位、招录条件、招录办法等有关招录信息,严格遵守招录纪律,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进行。

       5.坚持依法用人原则。对所招录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劳动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自行负担。

       三、岗位设置

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岗位设置数量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人社部门汇总,提请党工委、管委会相关会议审定。      

        一般分为以下三类∶

       1.综合岗位∶一般指从事机关事业单位文秘、业务、党建等日常工作,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基本的文字材料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相应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的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一般指从事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疾控、财务、法律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工作岗位。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工作性质、专业技术要求,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除教育、农牧、司法、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等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外,其他单位原则上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每个财务独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可设置2名财务专业技术岗位。

       3.技术等级工岗位∶一般指从事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驾驶、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具备相关技术等级要求的技术工人岗位。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操作规范要求和运行情况设置技术等级工岗位。原则上能社会化服务解决的,不再设置技术等级工岗位。

       四、公开招录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拟录用岗位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年龄等相关要求;6.具备拟录用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录用程序、方式和相关要求

       1.综合岗位。根据岗位情况提出相应的户籍、年龄和学历要求。由各单位在每年12月31日前提出用人计划,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后列入总体年度招录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原则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限户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党工委、管委会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共同完成招录工作。招录前要有明确的招录方案,并面向社会发布招录公告。可根据岗位性质不同采取定向招录、公开招录、工作调动等方式录用。已录用的综合岗位人员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后,可以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根据各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和工作需要,由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需求的单位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请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党工委、管委会对特殊岗位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也可以采取"一岗一议"的方式招录人员。

       3.技术等级工岗位。一般要求为当地户籍,根据单位车辆数量、设施设备情况等确定相应的岗位,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后列入年度招录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五、工资待遇(一)工资构成合同制工作人员根据不同岗位类别分为岗位工资、服务年限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技术工等级津贴、考核奖励五项。

       (二)工资待遇标准1.综合岗位

       岗位工资∶以2021年锡林郭勒盟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为基数设定岗位工资。

       服务年限补贴∶从正式录用为管理区合同制工作人员起,每工作满一年每月增加50元服务年限补贴。

       2.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工资∶以2021年锡林郭勒盟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5%为基数设定岗位工资。

       服务年限补贴∶从正式录用为管理区合同制工作人员起,每工作满一年每月增加50元服务年限补贴。

       专业技术津贴∶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批准发放专业技术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

       (1)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年不满5年的每月津贴200元;5年以上的每月津贴400元。

       (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年不满5年的,每月津贴400元;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津贴600元;满10年及以上的,每月津贴800元。

       (3)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年不满5年的,每月津贴800元;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津贴900元;满10年及以上的,每月津贴1000元。对特殊岗位紧缺人才,采取“一岗一议”方式确定工资待遇。

       3、技术等级工岗位

       岗位工资∶以2021年锡林郭勒盟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5%为基数设定岗位工资。

       服务年限补贴∶从正式录用为管理区合同制工作人员起,每工作满一年每月增加50元服务年限补贴。

       技术等级津贴∶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技术工等级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批准发放技术等级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

       (1)取得技术工三级并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每月津贴150元。

       (2)取得技术工二级并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每月津贴300元。

       (3)取得技术工一级并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每月津贴450元。

       (三)工资审核发放

       由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资标准的核定及审批工作,工资按现行渠道解决。

       六、培训、考核和奖励

       1.岗前培训。新录用人员上岗前一般要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岗前培训,重点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法律法规、单位业务知识等。

       2.考核奖励。对合同制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原则上优秀等次不超过所在单位同类人员的15%,单位同类人员不足规定总数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调剂;对所有合同制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被评为年度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3000 元,通过工资途径发放。

       七、纪律要求

       用人单位和被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要严格履行双方约定义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合同服务期为三年,发布招录公告时告知。对不履行合同约定提前离职的予以辞退处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被辞退人员名单,并取消再次参加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考试资格。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档次的或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对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不予录用。

       八、其他

       1.本办法自 2022年7月1日起执行。2020年10月9日印发的《乌拉盖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乌拉盖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暂行办法》(锡乌党政办发〔2020〕64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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