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索引号 11152500011662413F/2022-0373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12-22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发布日期:2022-12-22 09:00:01

   

 

 

根据全国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初步成果,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总量为515.7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70.0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17.82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72.12亿立方米。全区人均水资源量2055 立方米,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2100 立方米),除松花江流域外,其余地区人均水资源量仅为800 立方米左右,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2/5,属于水资源极度匮乏地区。气候干旱、降水稀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区基本特点,水资源严重短缺是我区基本水情。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5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强调要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20192021年,分别两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提出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要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明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首先要节水,要“四水四定”,抓好水资源集约节约工作。“十四五”时期,我区将继续在全区范围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这既是破解我区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举措,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推进自治区全社会节水,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节水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节水工作放在优先位置,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自治区节水行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集合全社会力量,各行业节水载体建成率有了显著增长,全社会节水意识持续提高,完成了一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市场调控、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节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15

“十三五”

规划指标

完成情况

2020年)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

25

25.4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20

43.6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36

0.55以上

0.564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15.2

10

11.722019年

 

一是用水效率明显提高“十三五”期间,各项节水措施初见成效,用水效率明显提高,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了25.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了43.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4,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到11.72%

二是节水政策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时期,自治区相继制定或修订了《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办法》《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城市供水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关于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贯彻落实意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规章办法,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指导意见》《重要水源和地下水超采区水量与水位双控制方案》《地下水生态保护治理规划和实施纲要》等政策文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的修订工作。

是节水设施能力进一步强化“十三五”时期,对河套灌区等11个大型灌区和16个中型灌区继续加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完成跨盟市水权转让一期工程建设,实现通过农业节水向工业转让水指标1.2亿立方米。在缺水地区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不断加大中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配置力度。

是节水示范取得显著成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二连浩特市成功创建为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46个旗县(市、区)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建成率45%35家高耗水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100%1家工业企业被授予“水效领跑者”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意识到,节水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全区水资源短缺形势依然严峻,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节水理念未深入人心。部分地区对节水认识还不够深刻,缺水地区重调水、轻节水的观念还未完全改变,丰水地区节水意识普遍淡薄水资源过度开发、地下水严重超采、挤占生态用水等问题和现象仍然存在节水优先理念水忧患意识尚未在全社会普遍建立。

二是节水约束力不强。节水的刚性约束及执行力仍然不足节水绩效考核与考核成果应用还不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尚不健全,浪费水或不节水的用水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惩戒。缺乏鼓励和支持节水的精准补贴政策以及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难以激发节水市场活力和用水主体节水内生动力。

重点领域节水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农业用水方面。大中型灌区仍存在渠系建筑物老化、损毁严重、渠系防渗率较低等问题,农业用地下水计量率偏低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工业用水方面。部分行业用水重复利用水平偏低,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城镇用水方面。城镇供水管网漏损问题依然突出,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需要进一步严控,节水器具普及程度有待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方面。非常规水源利用的配套工程完备,再生水、矿井水、苦咸水利用能力不足。

(三)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自治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机遇期,也面临许多风险挑战。

从机遇看,党中央确定要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自治区未来发展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和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强集约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是促进全区调结构、转功能、提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人口、经济等与水资源均衡生态系统脆弱,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问题的客观要求。为了切实推进节水工作,自治区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方案建立了22个部门参与的节水行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十四五”时期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从挑战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自治区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部分工业企业实施节水工艺改造存在资金困难,同时,按照国家粮食安全政策要求,短期内大面积压减不合理农业灌溉面积不现实,推广科学农业节水灌溉仍然存在观念阻力。

“十四五”时期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紧迫意识和大局意识,抓住机遇,破解难题,持之以恒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以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为目标,以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以及非常规水源利用为重点,以节水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节水科技创新和市场机制改革为动力,深入实施节水行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对标先进、集中攻坚按照达到或接近国内外先进用水水平的原则,制定各领域节水标准,加强节水监管,全面提升社会用水效率。在地下水超采地区、严重缺水地区率先突破,集中力量打好阶段性节水攻坚战。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水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用水水平,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制订分区、分类节水目标任务和切实可行的节水措施。

制度创新、科技引领健全完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手作用,不断增强节水内生动力。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与用水工艺,加快推进节水技术装备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充分发挥政府对节水的引导作用,加强部门合作,明确任务分工,压实目标责任;健全节水考核监督制度,强化节水激励,严格责任追究。

(三)规划目标

2025年,全面完成《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稳步推进,节约用水基础设施短板和监管能力弱项明显改善,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目标指标

 

指标

2025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

12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1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79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10

注:(1)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为与2020年的比较值。

    22025年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指标为初步测算值,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三、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重要指示,“十四五”期间,全区围绕“补短板、健机制、提意识、强科技”等方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包括:

(一)补齐设施短板

1、推进农业节水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善渠首工程和骨干工程体系,改造或衬砌干支渠道。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广滴灌、喷灌、管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在干旱缺水地区积极推进设施农业和农田集雨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发展“水改旱”或旱作农业。

2、加快公共供水管网建设与改造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抓紧补齐供水管网短板,新城区供水管网按照高标准建设。优先在缺水城市,实施分区计量,逐步实现供水管网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

3、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建设以缺水城市为重点,加快非常规水利用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加强公共再生水配套管网建设力度,逐步实行分质供水。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构建良性水循环系统。继续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加强对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及运行管控,确保园区内企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稳定达标,加大再生水用力度。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区要加快推进再生水配套管网建设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等地区加快微咸水、矿井水等综合利用工程建设。

4、加强计量监测设施建设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测设施建设,提升自动化、信息化监测管理水平,提高用水节水监测计量率。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大中型地表水灌区取水口基本实现取用水监测,规模以上地下水农灌机电井基本实现“以电折水”。提升城镇用水计量水平,全面完成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积极推广智能水表。对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全覆盖统计监测,重点取用水企业建立用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制度。到2025年,基本实现对大中型灌区取水口、工业园区和年用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的地下水用水户、年用水量达到20万立方米的地表水用水户的取用水监测;基本实现对重要城镇、地下水水源地、地下水超采区的地下水取用水量监测。

(二)健全节水机制

1深化水价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节约保护方面的作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扩大改革范围,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合理制定农业水价,逐步实现水价不低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健全再生水利用价格政策,提高再生水价格优势,促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的实施办法,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

2、推动水资源税改革与水价改革协同推进,探索建立合理的水资源税制度体系。完善节约用水财税政策,水资源税收优先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与管理。征收水资源税,落实水资源税征收优惠政策,对超定额(计划)用水累进加倍征税,在集中供水覆盖范围内和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以及高耗水特种行业取用水,按照高标准征税;对在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用水、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工业用水等情况减免征收水资源税。

3、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加快明晰区域和取用水户初始水权,稳步推进水权确权登记,健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和水权交易制度,同时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进一步巩固并扩大水权水市场建设成果,促进水权规范流转,加大合同节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指标、农业高效节水项目水权交易力度。创新水权交易模式,探索将节水改造和合同节水取得的节水量纳入水权交易。

4、推行水效标识建设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积极指导消费者选择水效更高的产品,鼓励生产者改善产品的节水特性。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推动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制定水效领跑者指标,树立节水先进标杆,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鼓励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持续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

(三)提升节水意识

1、推进节水载体建设持续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5年,全区60%以上旗县(市、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以节水载体建设为抓手,开展创建节水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行动。深入推进节水型灌区、企业、机关、小区、高校建设,示范带动农业、工业、服务业、生活、教育领域节水。

2、加大宣传教育创新节水宣传形式,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作用,搭建节水互动平台,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倡导节约用水理念,促进全社会用水观念转变,引领全民形成节水良好风尚。

(四)强化科技支撑

1、加强实用科技研发围绕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管网运行维护数字化、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开展适用节水技术及装备研发。

2、加大推广力度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加快节水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力度。

领域节水措施

深入实施节水行动,聚焦农业和农村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降污、城镇节水降损减耗、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农牧业和农村节水

1、大力推进节水灌溉

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提档升级骨干灌排设施。加快完成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建设,继续推进察尔森水库下游灌区、河套灌区、磴口扬水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结合灌区建设,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喷灌、微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强高效节水技术的综合集成与示范,创建一批节水型灌区和节水农业示范区。

2优化农业种植结构

将优化粮食品种结构作为结构调整的优先方向,鼓励农民扩大低耗水、高产值作物种植面积,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形成一批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

水资源供需紧张的黄河、海河、西北诸河流域,在生态保护区、地下水超采区严控新增灌溉面积,有条件的实施“水改旱”和旱作农业。地下水超采严重的西辽河流域严格地下水取水计量管理,逐步减少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加大农业退灌退减不合理水。

3、促进畜牧渔林业节水

加快牧区水利建设,配套发展节水高效灌溉饲草基地调整饲草料种植结构,改良饲草料品种,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发展方式。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和建设,推进养殖污水无害化处理和适度再生利用,提高畜禽饮水、畜禽养殖场舍冲洗、粪便污水资源化等用水效率。创建一批畜牧节水示范工程。发展节水渔业,积极推广池塘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盐碱水养殖等水产养殖节水减排新技术,发展绿色高效水产养殖模式。

4、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改造,配套安装计量设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易维护、低成本、低能耗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农村污水就地处理和回用。

5、加快农业节水技术和装备研发应用

重点推动用水精准计量、节水灌溉控制、渠系和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技术研发,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节水技术、产品及管理的深度融合。加大灌溉试验和农田土壤墒情监测技术研发,科学合理确定农作物灌溉定额。推动一批农业节水技术、产品、设备使用示范基地建设。

(二)工业节水

1、优化调整工业产业结构

按照“绿色高效、链条延伸、品牌支撑、转型升级”的发展思路,加快推动能源冶金、农畜产品加工、蒙医药加工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高产出低耗水新型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绿色发展动能。鼓励产业链延伸,积极推进从原材料初级加工向下游精深加工转变,从资源开发型向能源制造型转变。

2、推进工业节水改造

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用水管理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工业节水减排。针对我区工业产业结构特点,重点对“三高”行业进行节水改造选择产能大、基础条件好的企业,从取水、供水、用水、耗水、排水等环节,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

3、加强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

推进现有工业园区开展以水资源循环梯级利用为重点内容的节水升级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推广示范产城融合用水新模式,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运营部门合作,建立企业点对点串联用水系统。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缺水地区应将市政再生水作为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严控新水取用量。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废水近零排放试点工程。

)城镇节水

1、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以缺水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城市绿化、工业生产、道路清扫和车辆冲洗等,应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

2、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

针对我区城市管网漏损较大的问题,开展城市供水管网普查工作,建立管网技术档案,制定合理改造方案,有计划的对使用年限超过50材质落后和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深入开展城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建立精细化管理监测平台和管网漏损管控体系,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供水企业须加大管网检漏力度,加强管网巡查,对供水管线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2025年,全区公共管网漏控制在10%以内

3、强化城镇用水定额管理

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中的重要作用。缺水城市要积极落实“阶梯水价”制度,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价格稳定;对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实行不同的用水价格,并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鼓励用水单位采取节水措施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

4、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城市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加快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使用节水器具。“十四五”期间,自治区级机关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进一步扩大节水型高校创建范围。

5、严控特种行业用水

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严格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特种行业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非常规水源利用

1、加非常规水源配置

鼓励优先配置利用中水、疏干水、微咸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并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并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实施工业项目取用地下水的水源置换工作,逐步减少现有工业项目使用的地下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2、健全非常规水源利用体制机制

完善非常规水源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促进非常规水源利用的法规、政策、财税体系。把非常规水源利用和节水工作摆在相同位置,优先考虑采用非常规水源代替解决缺水地区的用水需求,提高政策扶持力度,扩大投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非常规水源工程建设与运营。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监督管理,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或核减其年计划用水总量。

引进、推广、创新适用技术,降低非常规水源利用成本,发挥经济杠杆调控作用,吸引更多的需水用户使用非常规水源。同时积极开展非常规水利用的宣传示范引导工作,对非常规水的重要价值和安全性进行有效宣传,转变传统的用水观念,增强公众对非常规水源利用的认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按照自治区统筹,盟市、旗县负责的原则,推动规划实施。自治区水利厅、发改委、农牧厅、工信厅、住建厅、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做好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各盟市、旗县要制定区域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清单,狠抓工作任务落实。

)健全法规标准

完善节约用水法律体系,推动国家节约用水条例出台。加强节水标准体系建设,及时更新水效标准,适时修编《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做好标准、定额的宣贯和实施工作。积极参与国家节水标准修订,加强节水标准省区合作交流。推行水效标识制度,扩大产品覆盖品目,打击水效虚标行为。持续推进节水认证工作,将节水认证纳入统一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完善绿色结果采信机制。

)完善投入机制

强化财政投入保障,鼓励地方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依规拓宽融资渠道。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节水项目建设运营。在公共机构、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等领域,进一步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发展节水服务产业。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对节水示范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建立完善节水财政奖励机制,依法落实节约用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方面税收等优惠政策。

(四)强化监督考核

强化水资源管理考核和取用水管理,将节水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纳入河长制考核和政绩考核,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推动节水多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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