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 |||
索引号 | 11152500011662413F/2023-00049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监管,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结合自治区实际,在对“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准确把握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合理确定“十四五”水利发展的目标指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利用与优化配置、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涉水事务监管四大体系,为实现自治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23.91亿立方米;按2015年不变价计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2025年较2020年降低1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25年较2020年降低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2%,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5%;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33万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