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于未“燃” 严把烟花爆竹安全质量关 | |||
索引号 | 11152500011662413F/2025-0000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1-27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进入经营旺季,经营活动日趋活跃,安全风险明显增大,为强化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市场违法销售经营行为,1月17日,乌拉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产品是否未经许可销售,是否存在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商标的行为。同时,详细核查了主要货源供应单位的生产资质、质检报告、进货台账、买卖合同及产品的标识、标签、使用说明、警示语等内容。并要求各经营单位持续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守法经营,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
在烟花爆竹零售店,执法人员对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查验供货商资质,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标准、包装标识不全、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坚决杜绝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发生。重点对烟花爆竹产品的标识标签、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燃放说明、安全警示语等进行检查,严禁储存和销售非法生产的“三无”产品行为的发生。
截至目前,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1家,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立即整改,坚决遏制相关问题反复出现。下一步,乌拉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防不合格烟花爆竹上市销售,杜绝烟花爆竹质量安全隐患。
供稿:刘娜
编辑:翟风霞
审核:周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