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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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盖管理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4-09-18 11:17:54
乌拉盖管理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政策依据 执收单位 资金管理方式 制定权限 备注
1 教育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20元/人· 个人 内发改费字[2014]1700号、锡发改价费字[2015]11号、锡发改费字[2016]2号 学校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或财政专户
中项省标
2 公安 证照费 公民出入境
证件费
因私护照 120元/本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财税函〔2018〕1号、公办〔2022〕136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计价格〔2000〕293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 出入境管理部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项中标
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前往港澳通行证40元/证;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往来港澳通行证多次有效签注(短期不超过一年80元/人;一年以上两年以下120元/人;两年以上三年以下160元/人;长期三年以上240元/人)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财税函〔2018〕1号、公办〔2022〕136号、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出入境管理部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台湾居民定居证 8元/证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公办〔2022〕136号 出入境管理部门 缴入地方国库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60元/证;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15元/本;前往台湾签注一次有效15元/项;前往台湾签注多次有效80元/项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公办〔2022〕136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16〕352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出入境管理部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居民户口簿 不收费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价费字〔1992〕240号、财综〔2012〕97号、内发改费字〔2014〕644号 公安部门 缴入地方国库 中项中标
户口迁移证 不收费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元/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40元/证;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10元/证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 公安部门 缴入地方国库 中项中标
机动车号牌
工本费
号牌(含临时) 机动车号牌100元/副;挂车号牌50元/片;摩托车号牌35元/片;低速载货汽车号牌40元/副;临时行驶车号牌5元/张 机动车有关证照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992〕价费字240号、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 缴入地方国库 中项中标
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不收费
③号牌架 不收费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10元/本 机动车有关证照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 、计价格〔1994〕783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中项中标
3 驾驶许可考试 科目一:80元/人次。科目二:小型以上汽车210元/人次;小型汽车170元/人次;摩托车、三轮车、低速货车80元/人次。科目三:小型以上汽车270元/人次;小型汽车210元/人次;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120元/人次。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内发改费字〔2005〕1892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税〔2014〕101号,
内发改价费函〔2022〕72号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 缴入地方国库 中项省标
4 民政 殡葬收费 遗体接运:680元/具
遗体存放:100元/具
遗体火化:600元/具
骨灰存放:120元/格位
·
个人 内发改规范字〔2013〕6号、锡发改费字〔2015〕8号、锡乌发改字〔2024〕71号 殡葬服务部门 缴入地方国库 中项省标
5 自然资源 土地复垦费 15000-75000元/公顷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没有条件复垦和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内发改费字〔2005〕1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自然资源(规划)局 缴入地方国库 中项省标
6 土地闲置费 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 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尚未动工开发的用地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内政发〔2014〕46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1〕8号、内税发〔2021〕54号 自然资源(规划)局 缴入地方国库 中项省标
7 耕地开垦费 执行自治区发改委公布的收费标准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自然资源(规划)局 缴入地方国库 中项省标
8 草原植被恢复费 征用或者使用基本草原 2500元/亩,征用或者使用其它草原1500元/亩;临时占用草原依据内政发〔2012〕8号相关规定征收。 占用和临时占用草地的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内政发〔2012〕8号 草原主管部门 缴入地方国库 中项省标
9 住房城乡建设 污水处理费 居民:0.85元/立方米
非居民:1.2元/立方米
城市规划范围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内发改价字〔2015〕713号、内财非税规〔2015〕8号、内发改价费字〔2021〕1170号 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单位 缴入地方国库 中项省标
10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1.城镇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290元/m2;环保砖人行道路面110元/m2;石材人行道路面360元/m2;石材侧石260元(延米)。
2.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回填水撼沙收费收费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420元/m2、环保砖人行道路面300元/m2、石材人行道路490元/m2、石材侧石260元(延米)。
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的单位和个人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财税〔2015〕68号、建城〔1993〕410号、内价费字〔1995〕第1号、内发改费字〔2016〕323号、国办发〔2020〕27号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单位 缴入地方国库 中项省标
11 水利 水土保持补偿费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7元/m2;                                   石油、天然气开采期间:1.4元/m2;                                非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开采期间:2元/t;                            取土、挖矿(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0.3~1元/m3;                           排放废弃土、石、渣:0.3~1元/m3。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内财非税规〔2015〕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内发改费字〔2019〕397号、财税〔2020〕58号、内税发〔2020〕106号 水行政主管部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项省标
12 卫生健康 预防接种服务费 20元/剂次 委托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时,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内发改价费字〔2020〕242号 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缴入地方国库 中项省标
13 人防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包括居民住宅楼),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缴费。标准为:1400元/平方米。
2.新建9层以下或者基础埋深不足3米的其它民用建筑(含城市居民住宅楼),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缴费。标准为:30元/平方米。
经批准确因地质和地下条件不宜修建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和个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0号、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内计费字〔2002〕1105号、国人防办字〔2003〕18号、内人防发〔2012〕31号、内发改费字〔2013〕870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0〕58号、内税发〔2020〕106号 人防工程主管部门 缴入地方国库 中项省标
14 法院 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至第十九条 申请诉讼案件的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内发改费字〔2015〕102号 法院 缴入自治区国库 中项省标
15 相关部门 培训费 1.远程教育培训,每人每课时不超过4元;
2.
理论课程培训,每人每课时不超过6元;
3.
实用技能培训,每人每课时不超过8元;
4.
专家授课培训,每人每课时不超过10元。
培训申请单位和个人 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 有关单位 缴入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省项省标
说明:备注栏中标注▲的为涉企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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