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报名的通知 | |||
索引号 | 11152500011662413F/2025-0002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就业局 | 发文字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3-03 10:12:5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了进一步做好乌拉盖管理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鼓励自谋职业、缓解自主创业人员资金困难,乌拉盖管理区就业服务中心持续开展本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
(一)申请人员类别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
(二)贷款申请条件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申请人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偿还的贷款;申请人从事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取得相关合法经营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稳定经营。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为新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贷款额度、利率及使用期限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户,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给予贷款实际利率的50%贴息,贷款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400万元,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户,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给予贷款实际利率的50%贴息,贷款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
三、资格审核需提供资料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交以下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书等)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3.人员类别证件(如:退伍证、大学毕业证、残疾证、失业证明材料等);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经营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
6.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
2.企业全体职工花名册(注明当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
3.企业发放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
4.企业新招用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当年新招用人员劳动合同;
5.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及缴费人员花名册、股东会贷款决议。
以上各类证件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贷款申报及担保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已经就业或退休人员不得申请贷款;在前次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重复申请贷款。
五、报名地址
乌拉盖管理区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东侧
六、报名电话
0479-33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