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药品追溯码全面应用“无码不结算” | |||
索引号 | 11152500011662413F/2025-0001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4-21 08:3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3月底,国家医保局发文再次强调,“2025年,将全面推进“码上”严监管。并再次呼吁各定点医药机构认真自查自纠,若有违规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报告并主动退回涉及医保基金。”近年来,追溯码作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手段被,被全面推广广泛应用。
什么是追溯码?
药品追溯码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
药品追溯体系经历了3个阶段
我国药品追溯监管体系建设经历了从早期探索到全面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过程,推动我国药品追溯体系从 “试点探索” 迈向 “全面实施”。
7月1日起,全面应用,“无码不结算”
3月19日,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其中明确,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对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进行医保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各地积极落实医保药品追溯制度
江苏:省域内外+零售药店/民营医院全面覆盖
主要针对在江苏省域范围内销售的所有药品(包括挂网销售药品和未挂网在销售药品),主要维护药品标识码、商品码等相关信息,不包括毒麻精放、疫苗等已由其他渠道进行追溯管理的药品类型。确实无法区分是否在江苏销售的,可全量进行维护。另外,此次信息采集工作也覆盖销售至定点药店和定点民营医院的药品。
企业未按要求上传或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将影响全省统一的药品基础信息库建设,进而影响产品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出库和医保结算等。
业需上传自2024年1月1日(含当日)起至当前的所有生产批次药品的追溯信息。
天津:“带码挂网”+“带码流通”+“逢采必扫”+“带码投标”
药品生产企业:落实“带码挂网”,即在药采平台上传销往天津市的药品追溯码并维护大中小包装药品追溯码关联关系。要求生产企业在产品各级包装上赋予唯一可识别的追溯码并及时更新,同时维护销售的大中小包装之间关联关系,确保药码合一、销售流向可追溯,方便统计管理。
药品配送企业:实行“带码流通”,即配送企业维护收货信息并上传追溯码;向医药机构发货时须同时上传药品追溯码。要求配送企业对追溯码实行收货核验、发货校验,确保销售药品追溯码准确无误。
两定机构:在采购药品过程中严格查验追溯码,做到“逢采必扫”。
带量采购: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将具备药品追溯码闭环管理能力作为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资质条件,对无法提供追溯码的药品不得参与投标,做到“带码投标”。
安徽、江西等省份逐步实现全省全覆盖
江西省:据国家医保局发文显示,截止到今年4月,江西省追溯系统已覆盖全省12个统筹区,接入定点医疗机构22470家、定点零售药店11219家,实现100%全覆盖。
安徽省:据国家医保局发文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安徽省各医保统筹区均已成功上传医保药品追溯码扫码数据,共接入定点医药机构38379家,其中,药店接入17108家,接入率99.4%;医疗机构接入21271家,接入率95.5%,累计采集追溯码信息4.36亿条,为推动“无码不付”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国医药机构已有超九成药品被附码
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累计归集追溯码273.09亿条,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接入88.9万家定点医院药店,占定点医药机构总数的95.6%,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占比92.82%,定点零售药店接入占比98.18%。
全链条透明管理
药品全链条追溯的核心意义不仅在于 “事后追查”,更在于通过全环节数据贯通,构建 “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精准处置” 的现代化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开展专项行动,守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已在全国部署开展利用药品追溯码打击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行动。
目前,国家医保局大数据筛查线索已经陆续下发各地,从3月到12月底,将分三个阶段,打击一批违法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药贩子和职业骗保人,推动实现源头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守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来源:中国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