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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盖管理区举行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新闻发布会

来源:乌拉盖管理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6-07-30 09:18

  7月30日,乌拉盖管理区举行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管理区教育局副局长王丽娟副局长解读管理区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回答媒体朋友的提问。管理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管委会新闻办主任海牡丹主持。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教育工作工作新闻发布会,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乌拉盖管理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与关注!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上级部门关于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结合管理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全过程,坚持免试就近、阳光招生,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持续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办学成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杜绝大班额。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加强招生监督、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三是严格执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管理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均实行适龄儿童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四是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的原则。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上学、择校等方面与所在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确保“应入尽入”。五是坚持招生入学服务“一网通办”的原则。招生入学 服务实现信息采集、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全流程网上办理,做 到“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招生对象与范围

  (一)小学阶段: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 6 周岁适龄儿童,经入学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在管理区第一小学、第三小学入学。

  (二)初中阶段:2026届小学毕业生,经入学登记审核后,安排在管理区第一中学入学。

  四、招生办法

  根据管理区适龄儿童的人数、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学位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管理区第一小学、第三小学采取划片招生;管理区第二小学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不再招收一年级学生;2026届小学毕业生直升管理区第一中学。

  (一)小学招生根据实际情况划片入学统筹安排,实行班额总量控制,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按时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2026届三所小学六年级毕业班语文、数学教师将统筹调配至第一小学和第三小学。第三小学部分班级开设少数民族语文课程,学生自愿报名选择班级。2026年秋季学期一年级少数民族学生选择到第三小学就读的可不受划片限制,线上报名时在“备注栏”中标注“在第三小学就读”。

  初中招生不划分学区,部分班级开设少数民族语文课程,供学生自愿选择,线上报名时可在“备注栏”中标注“选择”。

  (二)第一小学、第三小学新生学区划分,以监护人的户口信息、房产信息(房产须是法定监护人一方单独所有或双方共同共有的巴彦胡硕镇镇区内房产)作为入校依据(第一监护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实际报名时提供的房产信息为依据划分片区,房产信息一经提交不得再修改),因监护人未如实提供以上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监护人承担。监护人无房产,租住房屋的需提供无房产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证及租房合同、居住证明限于2026年4月7日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关信息登记的新生视为放弃就近入学资格,待新生报到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学位不满的学校就读。新生入学需持户口簿、房产证、无住房相关材料到校报名。在招生实施过程中,教育局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相邻招生区域可做适当微调。

  (三)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等条件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安排入学,教职工子女可在教职工所在学校就读。

  (四)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高度关注农牧区留守儿童,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入学的,主动联系其家长,劝导督促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重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登记,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适龄儿童就近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适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五)继续实施“长幼随学”政策。二孩、三孩、多孩义务教育阶段与其在读兄(姐)可同校入学。学校实行阳光分班政策,阳光分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家庭捆绑排位。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要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多孩中优先进行补录。

  五、工作时间安排

  (一)方案公布日期:7月10日

  (二)新生报名登记:

  小学阶段:7月11日—7月15日

  初中阶段:7月16日—7月20日

  (三)学区划分公布日期:8月12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乌拉盖管理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理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要将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通过“乌拉盖管理区教育局”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招生入学的“十个严禁”。严禁各学校私自招生。学校不得接收任何幼儿园、学校、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不允许收取赞助费。管理区教育局不得接受除优待对象之外的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的择校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向管理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筹安排。严格控制班容量。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新生将依据实际就读情况统一注册学籍,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每学期至少核查一次学籍信息,确保人籍一致、手续完备、信息准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任何形式的借读、挂靠等违规招生行为。

  (四)加强控辍保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健全宣传机制。管理区教育局、各学校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为家长和学生提供精准、及时的咨询指导服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重点解答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政策宣传全面覆盖、解读清晰到位,积极营造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落实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中小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招生的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管理区教育局对中小学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