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拉盖管理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 |||
| 索引号 | 11152500011662413F/2026-0001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发文字号 | ——— |
| 成文日期 | 2026-05-06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3〕5号)要求,乌拉盖管理区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乌拉盖管理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各镇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乌拉盖管理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乌拉盖管理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2023年5月11日,乌拉盖管理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乌拉盖管理区统计局,由15个部门组成。按照“管理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乌拉盖管理区各镇场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两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乌拉盖管理区57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乌拉盖管理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取得了丰富详实资料和巨大成果。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乌拉盖管理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乌拉盖管理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把握新形势,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实现乌拉盖管理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乌拉盖管理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结合乌拉盖管理区实际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普查,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贯彻执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12项业务流程,先后转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内蒙古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等方案办法,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乌拉盖管理区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利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了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显著提高。
四、确保数据质量
乌拉盖管理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分阶段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检查。两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依法查处普查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在锡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全盟事后质量检查中,乌拉盖管理区普查数据质量符合质量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乌拉盖管理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规范有序,普查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乌拉盖管理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乌拉盖管理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乌拉盖管理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654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51.39%,从业人员6751人,增长26.54%;个体经营户3684个,从业人员61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