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东风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479-335327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乌拉盖管理区民政局是管理区管委会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管理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和管理区党工委相关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为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管理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三)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界线纠纷处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地名信息化服务工作。
(四)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五)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六)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七)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八)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政策,指导管理区精神卫生服务管理。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管理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管理区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十三)管理区民政局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等党内法规明确的职责任务,强化政治功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十四)完成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管理区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管理区各部门、镇场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在管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下,管理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以上内容用于网站公开机构职能)
负责人:杨霞
办公地址: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东风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479-335327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