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安排,巴彦胡硕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涉及政府履行职责事项经东乌珠穆沁旗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1.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2.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3.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乌拉盖管理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