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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财政局

办公地址: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东风大街乌拉盖管理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479-335306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乌拉盖管理区财政局是管理区管委会工作部门,为正科,加挂管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二、管理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和管理区党工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 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管理区财税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 预测管理区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 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起草管理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推进管理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承担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管理区本级年度预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和汇总管理区本级财政决算。组织编制管理区本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向管委会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报告财政决算,公开财政预决算。组织拟订管理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 年度预算,办理管理区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三)组织实施管理区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财政部门资金存放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 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四)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管采分离"的要求,对政 府采购预算、计划等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管理乌拉盖管理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六)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盟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与制度规定,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办法,组织开展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和统计分析工作, 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七)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乌拉盖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区管委会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管理区本级国有企业资产,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管理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指导、监督国有企业财务工作。

(八)管理财政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各类资金。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管委会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介工作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管理区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十一)管理区财政局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等党内法规明确的职责任务,强化政治功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十二)完成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关系。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 ”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责分工。管理区财政局落实上级制定的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办法,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盖管理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由税务局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的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征收信息与管理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后勤服务保障、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目标考核。

(三)预算股。承担管理区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编制管理区财政预算草案。汇总年度管理区收支预算、下达预算指标并按照预算法规定及时公开。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承担转移支付指标接收、登记、分配及各项结算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区财政收入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研究提出修改、完善国家税收政策的建议。按规定权限承担相关免税、退税资格审核认定工作。负责税务部门、消防救援大队、边境管理大队等单位的地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上级财政部门及管理区下达的需预算办理的其他工作。

(四)国库股。贯彻执行国库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区国库资金调度工作及本级预算资金的审核、拨付与核算。负责各类财政专户资金的拨付和核算。管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工作。编制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贯彻落实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政策,负责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五)农牧科技服务股。承担农牧(科技、乡村振兴)、水利、气象、森林消防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负责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

(六)综合服务股。承担彩票公益金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管理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年度采购计划;对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管;依法受理供应商投诉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指导管理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工作;负责管理乌拉盖管理区会计工作;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宣传指导工作;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依照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对管理区会计人员进行在职教育和会计知识更新的培训;对管理区财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七)债务管理股。落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开展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工作。负责测算和偿还到期债务和债券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资产监督管理股。承担工业信息化、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九)教育文化旅游服务股。承担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宣传与传媒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十)经济贸易服务股。承担商贸流通、保障性住房、城市维护与管理、环境保护、地质勘查、资源利用、土地治理、节能减排粮食、公路建设以及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工作。

(十一)社会保障服务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保、卫生、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审核、汇总管理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二)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贯彻上级制定的行政性经费财务制度,提出管理区开支标准和定额。会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确定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编制。

(十三)金融投资服务股。承担金融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管理区普惠金融各项工作。负责管理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推广工作。负责管理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十四)政策法规与监督检查股。承担财政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管理区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依法查处违反财政纪律案件;负责局内各股室和局属企事业单位内部监督检查审计工作。

(十五)国有企业服务股。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管理区国有企业资本金及各项补贴拨付管理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划转、处置等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公司章程及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承担管理区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及分配工作;承担对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和重组事项审核并上报工作;审核企业资本金变动、发债、大额捐赠、对外大额担保和借款工作。

(十六)国企党建工作股。负责管理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乌拉盖管理区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管理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辅助性工作。
        (二)承担管理区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等方面的经办工作。
        (三)协助确定管理区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承担代理业务结算事务性工作,并进行日常监测。
        (四)协助开展管理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测和财政性资金业务数据对接工作。
        (五)完成管理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乌拉盖管理区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政府投资及本级基本建设概、预、决(结)算项目评审相关服务工作,并提出评审建议。
        (二)承担乌拉盖管理区财政支出项目预算评审绩效管理系统应用工作。
        (三)制定和实施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制度、操作规程。
        (四)承担管理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及辅助性工作。
        (五)承担组织编报管理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等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管理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技术工作、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七)承担财政网络、应用系统数据的安全保障。
        (八)协助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相关工作,负责绩效评价结果的汇总、反馈、公开、上报。
        (九)参与管理区财政投资研究,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十)实施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制度、操作规程。
        (十一)承担管理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财经法规、财务制度、政策法规干部教育培训,开展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
        (十二)保障财政局门户网站应用更新、财政系统视频会议、业务电脑的正常运行。
        (十三)完成管理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徐斌

办公地址: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东风大街乌拉盖管理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479-335306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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