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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统计局

办公地址:乌拉盖管理区党政办公室乌拉盖统计局
联系电话:0479-335116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行署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管理区统计改革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相关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管理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管理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管理区投入产出调查,协助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核算管理区地区生产总值,汇总编制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依法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实施管理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处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治机制。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管理区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管理区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管理区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管理区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环境等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管理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管理区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管理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负责对管理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管理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向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或备案管理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建立、管理和维护管理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统计局内设机构情况:

一、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全市统计事业经费和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投资;负责机关会计核算及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全市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服务业股室 

      具体负责重点服务业、小微服务业企业调查、交通运输业等工作。 

三、法规股 

      起草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指导部门和地方统计法治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对管理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 

四、综合工业股 

      监测预警管理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管理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编发国民经济资料和统计年鉴。组织落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管理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管理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农牧股 

      组织开展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住户股 

      负责住户调查工作 

      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一个(统计调查中心) 

负责人:王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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