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 |||
索引号 | 11152500011662413F/2024-0000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按照《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反馈问题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现将开展相关工作的进展汇报如下:
2024年1月31日,乌拉盖管理区自然资源局组成检查组,由杜庆国同志带队,孙景华同志陪同,安全生产办公室联合矿管股、生态修复科、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出动车辆1台,检查人员7人次,深入鲁新煤矿、原之源矿泉水、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等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在地质灾害、违规用地、生态修复、施工单位资质、外委企业施工等安全领域,加强日常巡查排查隐患能力,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备案,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频度,尤其是在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处理异常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等方面纳入企业培训计划中,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并检查了企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流程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和熟练度,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冬季取暖用电安全,防止因取暖用电等行为造成火灾等事故发生,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乌拉盖管理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6日
供稿:曹 渊
编辑:曹 渊
审核:杜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