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信息公示制度,采矿权人应当在每年将年度治理计划书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现将乌拉盖在期矿山地质环境年度治理计划及绿色矿山年度计划公示如下:
附件:乌拉盖管理区在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25年度计划
2025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
银星采砂场2025年度复垦计划
2025年度鲁新煤矿治理计划
内蒙古贺斯格乌拉原之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