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遵循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牧业农牧区现代化,在坚持“自愿试点、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的原则下,启动实施政策性肉羊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以及《锡林郭勒盟加快推进政策性农牧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管理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在落实好农畜产品保险覆盖面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奶牛、玉米、小麦、油菜籽、葵花籽、甜菜、大豆、肉羊、马奶等保险和马铃薯制种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草原保险试点、探索对不同利用形式天然草原实施灾害损失补偿保险试点。鼓励开展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保险。结合管理区实际,扩大地方优势特色农牧业、林草业产品保险的覆盖面,创新保险产品,适时提高农牧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等在农牧业保险中的比重,推进农牧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农业保险条款》有关勘查、定损、理赔工作的相关规定,科学开展受灾标的物的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切实保障赔付科学及时。财政部门要足额落实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配套资金,确保将补贴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要加强对农牧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相关政策的解读、培训等宣传工作,切实维护投保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
四、保障措施
按照《自治区方案》以及《锡林郭勒盟加快推进政策性农牧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乌拉盖管理区政策性农牧业保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农牧业、气象、保险机机构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政策宣传、灾情认定、保险理赔等工作。财政局要做好管理区政策性农牧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协调联动工作,充分发挥工作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